政务公开 > 平昌县云台镇人民政府 > 其他法定信息

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任务的

2019-11-28 11:59
 来源: 平昌县云台镇人民政府
 作者:云台镇管理员
  各相关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镇级相关部门:

根据县脱贫办《关于下达 2018 年脱贫攻坚农田水利工程建

设任务的通知》(平脱贫办〔2018〕11 号)精神,现将 2018 年

脱贫攻坚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任务下达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明确建设机制

2018 年脱贫攻坚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按照“民办公助、以奖

代补、村民自建”原则实施,各项目村为项目实施业主单位,负

责履行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编制、施工队伍选取、质量监督、安

- 2 -

全管理、进度督促、隐蔽工程记录、项目验收、竣工决算等各项

业主职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项目指导、监督。

二、强化项目管理

相关村要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开展工

作,不得擅自调整和改变,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必须按程

序报批同意后,方可调整。各项目村要组建专班负责项目建设管

理工作,切实做好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管

理等,注重项目实施过程中资料的收集和记录,建立反映项目实

施、监管、验收全过程的专项档案,一村一档,真实完整。

三、做好前期工作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现场规划,各项目村务必高度重

视,科学制定项目方案,强化措施,务实开展此项工作。

四、规范建设程序

各项目村实施方案经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查后方能实施,

施工企业的选取必须公开、公正、透明,选取方案需面向社会公

示,参选企业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中选施工企业需与业主

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方能进场施工。项目完工后由村委

会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报请镇政府,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

头开展复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