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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云台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举办群体性餐饮和娱乐经营活动的通知

2020-01-29 10:41
 来源: 平昌县云台镇人民政府
 作者:云台镇管理员
  平昌县云台镇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举办群体性餐饮和娱乐经营活动的

通知

各村(居)、镇级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和川市监﹝2020﹞5号相关文件精神,切实规范群体性餐饮和娱乐服务行为,防止疫情扩散,着力保障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经云台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在云台镇辖区内举办各类群体性餐饮和娱乐经营活动(含农村坝坝宴、棋牌娱乐馆、歌舞厅等),严禁餐饮服务者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切实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开展社会共治,依法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联动作用,对违规组织群体性餐饮和娱乐活动的举办者、承办者等相关责任人,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请云台镇辖区人员和经营场所负责人遵照执行,各单位、各村(居)一定要大力宣传,切实担负起本辖区内应有的担当和责任。如有群体性聚餐和娱乐经营活动,劝其取消或延期,不听劝告者,将依法处置。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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