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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台镇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应急预案

2022-06-22 17:3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科学应对学生溺水事故,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溺水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因溺水造成的伤害,切实保护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台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预案的规定,结合我镇防溺水实际,编制本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将危急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云台镇境内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应急工作。
    二、应急预案内容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 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张  玲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朱森林  副镇长

王小娟  副镇长

成    员:孙新义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何红琼  党委副书记

张芮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杜雄宇  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金子琼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副主席

陈  伟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赵梓菱  副镇长

康财勇  云台派出所所长

向地华  云台卫生院院长

林成育  澌滩卫生院院长

何明星  云台中学校长

康  晖  云台小学校长

付铁明  澌滩小学校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下设防溺水事故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邓荣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指挥部下设各小组及职责
    (1)救援及疏导组:

组  长:康财勇

成  员:派出所人员    

职  责:伤员的抢救及现场秩序维护。
    (2)事故救护组:

组  长:王小娟    

成  员:应急办成员、卫生院人员

职  责:医院的联系、伤者抢救及运送。
    (3)善后及后勤工作组

组  长:孙新义

成  员:派出所、财政所人员
职   责:事故调查、家属的安抚。

(4)对外联络组

组  长:何红琼、金子琼

成  员:党政办成员

职  责:对外的宣传,接待外来新闻报道人员。

(5)应急办公室职责:负责对溺水事故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每年组织相关人员修订本预案;对发生的危急事件及时汇报、调查、处理。     

(二)危急事件的预防
    1.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各单位责任:
   (1)各村(社区):
    ①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学生防溺水工作,镇督查组督查时和平时都要亲自到水域处查看,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按照镇政府关于防溺水工作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确保宣传到位,措施到位。
    ②村(社区)范围内的容易溺水点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牌和防护网等安全设施。水域面积较大、或有多个入口的要设置多个警示牌,落实“三救”设施(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危险性较大的要设置防护网。水域属于个人的,督促水源责任人落实安全防护网、警示牌等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发现损坏马上补救。
    ③村(社区)内醒目位置要悬挂防溺水安全条幅。
    ④宣传栏有防溺水安全知识。
    ⑤要经常提醒家长看护好孩子。
    ⑥要经常开展安全巡查,每天做好巡查记录。
    ⑦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溺水事故的,将追究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的责任。
   (2)中小学校、幼儿园:
    ①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网络体系。
    ②实行教师安全包干。

③经常性上安全教育课。

④对学生、家长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安全宣传栏、主题班会、案例警示、家访、家长会、承诺书、致家长一封信、短信等)
    (3)镇防溺水领导小组:督查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措施的落实。
    (4)镇水利站:在河流、水域等设置醒目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在特别危险区段设立防护栏、隔离网等安全设施。
    (5)镇国土资源所、建管站:加强在建建筑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建筑工程内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安全警示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警示和防护工作。
    (6)派出所:一是积极配合开展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工作,强化涉溺水事故接处警及警力调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施救,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控制事故肇事人,做好涉案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7)卫生院:要组织好对溺水学生的救治,确保溺水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抢救。救援人员须学习掌握急救方法和其它安全救护措施,避免因延误而产生不利因素。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1.学生溺水人身伤亡事故类型:游泳、失足落水等。
    2.学生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3.危急事件的应对
   (1)最早发现溺水事件的人员应立即向云台派出所或110报警,同时报镇应急办公室;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镇应急办公室要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党政主要领导,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学校要按程序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2)接到报警电话后,应迅速按本预案的职责范围做好通知有关部门,发出救援指令,赶往事故现场;
   (3)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事故状态和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同时展开积极的救援方法,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性;
   (4)做好对危急事件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混乱造成系列不安全事故发生,安保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5)迅速查明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
   (6)经过现场采取急救措施,有关人员配合医务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和观察直至结束;
   (7)当事故控制后,组成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上报和防范措施的制订。
    4.事故处理及应急预案取消
   (1)现场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2)做好伤者或死者家属安抚工作。
   (3)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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