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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台镇信访系统“不作为、不担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023-10-20 14:20
 来源: 云台镇

为坚决扛牢全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践行市委作风建设“18字”基本要求和“两个环境”建设要求,全面落实巴中市信访局、平昌县信访局关于印发《信访系统“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平昌县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信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决定在全镇信访系统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整治“不担当、不作为”工作要求,进一步牢固树立“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使命,增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提升信访干部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能力,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和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不断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二、治理重点

(一)开展重点案件办理实体性“大审查”。全面梳理中央信联办、省信联办、市信联办、县信联办交办的“治重化积”案件、积案化解攻坚案件和省、市、县交办的重点案件(领导签批交办件)办理情况,深入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倒流重访案件的包案化解情况、办理流程规范、适用政策恰当等进行逐案审查。

(二)开展来信来访办理实效性“大督查”。全面梳理近两年来群众进京赴省到市到县走访事项和人民网留言、省委书记信箱、省长信箱、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县委书记信箱、县长信箱、网络投诉、纸质信件等反映的各类事项,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专项整治辖区受理不及时、按期不办结、措施不具体、办理走过场、疏导不到位,把转了当作办了、把办了当作办成了,导致群众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三)开展为民服务担当性和务实性“大检视”。全面梳理近两年来群众进京赴省到市到县重复上访和群众投诉、评价不满意的事项,逐一排查办理过程中担当作为不主动、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全面整治信访在接待群众过程中,不热情、不主动,回应快、行动慢,言语生硬、态度傲慢;重点整治责任部门对群众诉求表态快、落实慢,推诿扯皮、能哄就哄、能拖就拖,不主动研究化解,致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专项整治责任人面对群众诉求不亲力亲为,习惯遥控指挥、当二传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给予答复,甚至应付了事、弄虚作假,导致群众重复上访、越级上访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问题。

(四)开展纪律作风较真逗硬性“大整治”。结合为民解难“清诺”行动,全面整治干部对待信访工作纪律松散,干事拈轻怕重,协作配合不够,自我约束不严,赌博酒驾等问题;重点整治精神不振、意志消沉,眼高手低、落实不力,“分内之事”不谋划,“主责主业”不研究,有制度不执行、有意见不发表、有问题不提醒,不按规矩办事等纪律作风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分为五个阶段进行,自2023年10月1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实行市、县、镇专项治理“三级联动”推进。各村(社区)、镇级部门要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构建上下联动机制,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面压实责任。党委、政府通过专题会议、工作会议等形式进行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认识在信访系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讲清讲透从宽处理与从严惩处政策要求,引导干部打消顾虑、信任组织、如实自查。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各村(社区)、镇级部门负责人要对照治理重点,全面自查在案件办理和为民服务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见人见事见细节,开展自查整改,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干部自查发现的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干部态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可以采取个人说明、督促整改、谈心谈话等方式处理;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可以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对信访工作认真开展自查、不如实整改,导致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整改落实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坚持目标导向,把“浦江经验”与“枫桥经验”有机结合,深入推进为民解难“清诺”行动,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结果导向,做到群众诉说有人听、困惑有人解、困难有人帮、矛盾有人调,确保工作不延误、差错不出现、消极不缠身、形象不受损。

(四)组织实施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镇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将深入实地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自查自纠不实、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瞒报漏报和整改不力的,对专项治理任务不落实、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治理工作实效。

(五)总结提升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要全面收集专项治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和特色亮点、鲜活案例,抓好工作成效(工作经验、工作典型)的总结提炼和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建卷归档。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专项整治,不断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级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性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抓好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研究好、部署好、组织好、实施好,要组建“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全面抓好工作落地见效。

(二)严格落实整治举措。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过程中,要压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靠前,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要一线抓落实,工作专班要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详尽的工作推进计划、明确的措施办法,切实保证专项治理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问题整改。对自查发现问题,要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剖析深层次的根源,准确把握形成问题的症结。突出整改的政治性、实践性、具体性,以闻过则喜、改过不吝、从善如流的态度正确对待存在的问题,做到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从严、快速、务实整改到位。

(四)逗硬问效问责。各村(社区)、镇级部门自觉接受上级开展的督导检查和问题整改抽查,镇纪委要对问题整改时时跟踪问效、适时通报情况,严肃查处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走过场等形式主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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