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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台镇精神卫生障碍患者管理实施方案

2024-03-14 22:07
 来源: 平昌县云台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监护工作,维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危害,全力维护我镇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的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民意为导向、以问题为抓手,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经常性排查和走访工作,摸清各类精神疾患者人数,建立起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监测、排查评估、依法收治、服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着力形成“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目标,准确掌握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一般精神障碍患者现状与活动轨迹,实现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肇事肇祸行为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云台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瑶林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程炳坤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副主席

王小娟   副镇长

成  员: 袁成平   社会治理办负责人

赵  婉  民政办主任

李  湘  妇联负责人

杨志坚   精神病医院院长

余  可   派出所所长

苟鸿君   财政所所长

陈兴富   司法所负责人

陈文立   工会副主席

向地华   云台卫生院院长

林成育   澌滩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云台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办公室,由云台镇卫生院、澌滩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分解工作任务

云台镇政府统一协调各个部门,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和监督,明确部门职责,确保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多部门联合协作,构建患者管控网络。在患者出院时依据其病历同步发出家属通知单、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接单、派出所告知单、镇村(社区)综治中心提示单、村(社区)跟踪单等经验,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相关信息共享机制,由镇建立综合管理小组,确保其就诊或出院后及时纳入服务管理视线。将患者的服务管理纳入网格化管理。网格员随时动态掌握患者的动态信息,督促监护人主动履行监护责任,提醒监护人监督患者按时服药,并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患者随访等相关工作。对病情反复,出现危害自身或他人倾向的患者,管理小组及时向镇报告,就近组织力量进行现场处置,经评估需要专门治疗的,及时送医。

1.镇政府职责

统一协调辖区派出所及各相关部门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形成管控合力,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特别是肇事肇祸者得到合理有效地监控和治疗,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2.镇民政、派出所职责

镇派出所负责对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和控制,与卫生部门加强协调,共同负责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排查,对危险评估为三级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档案。发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要及时控制或转诊精神病医院治疗。

3.司法所职责

司法所督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责任,维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禁止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遗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4.镇残联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残疾患者康复工作,促进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现场协助复核诊断人员,对已经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办理精神残疾证。

5.各村(社区)委员会职责

协助开展本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线索调查、登记和各种信息采集工作;协助卫生、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风险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和精神障碍患者送治工作;协助精神卫生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工作。

6.镇卫生院职责

(1)接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卡或出院信息单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接收。对本辖区患者,及时建立或补充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表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10 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对于住址不明确或有误的患者,5 个工作日内联系辖区派出所民警协助查找,仍无法明确住址者将信息转至县级精防机构。

(2)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开展患者线索调查、登记、上报,建立患者健康档案。开展村医培训和绩效考核。对登记已确诊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定期随访患者。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实施个案管理计划。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促使人们自愿地采用有利于健康的行为,消除或减少危险因素,降低发病率、伤残率和死亡率,提高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并对教育的效果作出评价。

(3)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过程中发现有暴力攻击行为的,自杀自伤行为的患者,立即进行记录和报告镇派出所和综治办。

(4)在随访中发现患者死亡、外出打工、迁居他处、走失等原因或者连续3次走失,应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失访、死亡患者登记表》每月定期上报县级精防机构,按要求定期将基础患者的随访情况填报县级精防机构。

(5)应急处置包括对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危险的疑似或确诊精神障碍患者,病情复发、急性或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精神障碍患者的紧急处置。精防人员应当立即协助家属联系公安机关、村(社区)委员会及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由家属和(或)民警协助将患者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7.村卫生室职责

协助镇卫生院开展患者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协助开展患者应急医疗处置。定期随访患者,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按时复诊。

四、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统一认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是国家十三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不仅对于提高居民精神卫生健康水平保障精神病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把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要按照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求,全力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牵头承担工作,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加强协调互通信息,建立会议联席机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动态,切实总结经验,研讨新的管理方法,保障工作推进。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提高全民参与意识,采取多种方式,针对不同人群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重点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的早期发现和识别。通过科普知识宣传、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等方式加强对群众健康教育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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