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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受灾群众冬春需救助摸底工作的通知

2022-09-22 10:22

今年入汛以来,我镇先后遭受罕见高温干旱、多轮强降雨天气,导致各村(居)不同程度受灾,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一定影响。按照省、市、县的安排要求,为扎实做好全镇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摸底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温暖过冬过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

冬春救助工作涉及人口数量大、时间跨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直接关系受灾群众切身利益,体现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也是各级政府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重要举措。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规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相关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及时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和举措,分管领导要深入实际督查指导,有计划、分阶段、按步骤认真扎实做好冬春期间受灾困难需救助对象情况摸底调查工作。

二、深入群众,全面摸底排查

各村(居)要及时安排精干力量,组织联村干部、村干部逐户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受灾困难人员家庭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需求,要认真区分农作物减产、绝收和基本生活等情况,按照受灾人员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种类和数量、需救助时段进行分类排队,做到对象准确、重点突出,同时规范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览表》《平昌县2022-2023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汇总表》《2022年因灾倒损唯一住房恢复重建和维修加固情况统计表》。

三、科学评判,认真分析统计

结合今年灾情及群众受灾受损情况,综合考虑近年来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家庭人口数等因素,全面掌握、科学分析,合理确定冬春期间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家庭和人员,确保不错、不漏、不重、公开、公平、公正,最大化确保年底冬春实际救助人员在本次需救助摸底台账名单中产生。

四、严格政策,明确红线思维

明确需救助对象为冬令春荒受灾困难群众,严禁有稳定收入、生活有保障等人员享受冬春临时生活救助,特别是有工资和退休金保障等公职及其类似人员;严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对同类型救助,需救助对象以受灾地统计为主,严禁多地重复统计、重复救助;严禁对救灾救助资金变换名目,甚至变相截留挪作他用。要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工作情况,加强冬春救助宣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严明纪律,务必按时完成

调查摸底工作是一项严肃的任务,必须实事求是、严谨细致,既不弄虚作假、夸大谎报,也不能缩小隐瞒、遗漏对象。各村(居)上报的数据来源原则上为今年每次灾害发生后上报的受灾人员一览表中的人员、因灾倒塌损坏唯一住房户一览表中人员和各村(居)关于火灾户的请示报告中的人员,严禁上报的需救助人口大于受灾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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