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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用车辆实行“三包”责任制的通知

2019-03-05 10:17
 来源: 平昌县兰草镇人民政府
 作者:兰草镇信息发布员
中共兰草镇委员会 兰草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农用车辆实行“三包”责任制的通知各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用车辆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农用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落实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所有农用车辆实行镇、村干部“三包” 责任制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范围本镇在县农机监理站核发牌证的所有农用车辆,本镇户籍在外省、市、县农机监理机关核牌发证的所有农用车辆,以及在本镇从事营运三个月以上的外地农用车辆。二、明确内容“三包” 责任制是指按照“辖区负责、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实行“村级辖区负责制和镇级领导挂包监督责任制”管理原则,该镇的每辆农用车两位干部即由挂包村的镇干部及车辆所在村的村干部挂包,对所有农机车辆安全管理实行“包培训、包年检、包提醒”的“三包”责任制。“包培训”:负责督促所包农机车辆驾驶员按时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每年不得少于2次。“包年检”:负责督促所包农机车辆驾驶员按时参加农机车辆年度检验、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和续保工作。“包提醒”:负责对所包农机车辆驾驶员经常进行安全提醒。各村(居)要设立农机车辆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及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每年不得少于4次,采取面对面、发短信、打电话、送资料、通报事故案例等办法,向驾驶员了解驾驶技术、安全观念、机车状况等情况。三、工作要求(一)深化认识,高度负责。农用车辆流动性强,安全监管难度大,必须高度重视其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农用车辆辖区安全管理“三包”责任制及盯人、盯车、盯路“三盯”责任制。(二)摸清底数,逗硬落实管理责任。各村(居)要组织专班,对辖区内的农用车辆调查摸底,建立台帐,新增的农用车必须及时上报到交管办。建立并完善农用车安全管理层级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到责任人,“三包” 责任人必须签订好“三包” 责任书,如实填写并保存好“三包” 责任监管轨迹追踪表,年底统一收回上报至县安委会查验轨迹跟踪并存档。 (三)逗硬考核,从严问责。安办要切实加强对各村(居)农用车“三包” 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此项工作将纳入各村(居)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四)交管办要加大对农用车的路检路查力度,从严查处违章行为。“三包” 责任人务必落实责任轨迹,严禁弄虚作假,及时通知各驾驶人员参加培训到岗到位,通知年检到期农机车辆落实年检责任,提醒安全驾驶基本操作技能等。严禁安全宣传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督促不及时、安全提醒走过场、“三包”台账建立浮于形式、轨迹倒查无逻辑。各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宣传督导等工作,安全管理员务必按照“三包”内容和要求,确保“宣传、督促、提醒”三到位。挂包人员要发挥监督职能,及时开展指导、督办尚未落实的各项安全措施。凡因工作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等弄虚作假现象而酿成农机车辆安全事故的,坚决按程序追究个人政治、经济和法律责任。中共兰草镇委员会 兰草镇人民政府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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