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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草镇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9-11-12 15:46
 来源: 平昌县兰草镇人民政府
 作者:兰草镇信息发布员
关于兰草镇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为全面深入了解人大代表履职监督情况,促进人大工作的开展,对县、镇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兰草镇位于县城西南部,距县城25公里,全镇幅员面积56平方公里,辖11个村,1个社区,9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6万余人,产业支柱为农业和花椒特色产业。全镇有县人大代表5名,(其中,1名为县级部门领导),镇人大代表49名,县人大代表小组1个,镇人大代表小组9个。二、县镇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开展情况兰草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全镇实际情况,通过抓组织建设,抓培训教育,抓联系工作,抓活动开展,抓履职尽责等方面认真开展代表履职工作,确实把基层人大代表工作抓到实处。(一)抓牢组织建设,强化组织保障。一是落实专人负责党。党政办3个工作人员中专门明确1名人员抓代表工作,具体负责代表联系,接待等工作。二是搞好阵地建设。镇人大专门设立代表联络活动室,制度完善,设备齐全,给代表开展工作提供活动场所。三是明确联络员人员。每个代表小组明确1名联络人,负责本小组代表工作的开展,为代表开展工作提供服务,这样就形成了人大代表工作网络,为代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二)抓好培训教育,提升代表素质。一是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代表一次集中培训。主要培训代表的法律知识和代表知识,提升代表的自身水平和履职意识。二是注重教育。每年开展一次集中谈心谈话活动,由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分代表小组对代表进行教育引导和思想沟通,使代表思想素质进一步提高。三是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县、镇代表每年对辖区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事项开展集中视察。通过培训、教育、视察使代表自身素质每年得到了提升。(三)抓实联系工作,密切代表与群众关系。镇人大主席团5名成员,每人联系1~2个代表小组,每个代表至少联系1户贫困户,5~10名群众。每名代表每年必须到所联系群众家中2次以上,收集群众意见、建议。镇主席团将代表反馈的问题等收集汇总,梳理后及时转政府部门办理、反馈。(四)抓细活动开展,加强民主监督。一是组织代表视察。人大代表每年一次视察活动,针对镇内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进行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开展调研。对镇内关系全镇民生大计的重大工作组织代表进行调研,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使政府的决策更加合理,使代表的作用发挥更加充分。三、县、乡代表履职监督工作的做法(一)代表行权坚持依法。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人大代表的使命和根本工作目标。近年来,兰草镇人大主席团,在涉及该镇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上,坚持依法行权,人大代表履职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一是扎实开展执行检查。主席团组织县、镇代表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饮用水源管理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实施的执法检查。二是扎实开展监督。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坚持依法开展工作监督,针对场镇垃圾场选址和收集处理,以及饮用水选址对人民群众影响等重大问题,组织县、镇代表开展专项视察。三是依法产生政府组成人员。本届代表任期以来,代表通过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镇长1名,人大主席1名,副镇长5名。四是依法决定重大事项。通过场镇规划调整和《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暂行办法》。(二)代表活动突出重点。代表活动是履行代表职责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增强代表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深入开展县、镇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代表每年至少一次将自己履职情况向选民全面汇报,接受选民评议。二是深入开展县、镇代表走访选民活动。每年一次走访联系选民,收集各种建议、批评和意见,了解民情,反映民意,进一步密切了代按和选民关系。三是开展代表定期接待值班活动。全镇代表那3人一组轮班在联络活动室值班接待,每月第一周第一个当场日为接待日。主要收集群众反映人大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批评,对非代表工作方面的问题转办相关部门办理反馈。四是开展“脱贫攻坚、代表在行动”活动。即县、镇代表联系1~3户贫困户,做到按期脱贫摘帽,稳定能致富不返贫。四、县、乡代表履职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一)代表履职不到位。一是审议作用发挥不充分。不论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还是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多数代表认为是法定程序,走走过场,有的审议时说几句,有的干脆不说,等着会议早点结束。二是建议不充分、不切合实际。部分代表会议期间,泛泛而谈或者是提个人关系的,不站在全局和整体方面提建议,多数代表会议期间沉浸在大会的热闹中不建议,绝大多数代表在闭会期间无一建议可提。三是监督权不会用。有的代表会上不说话,会后才说,有的代表想到行使监督权,则怕得罪部门和领导,当了几年代表没有发过言。(二)代表履职自觉性差。在实践中代表履职不主动,不积极,而是被动的,其非自觉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没有认识到代表职务,有很大部分代表对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不清楚,只知自己是一名代表,是一种光荣和称号。二是不愿意执行代表职务,有的得到代表身份后开会不到,活动不参加,个别认为代表职务是强加给的,有种负担感,而缺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负人民重托。三是不敢执行代表职务,“好人主义”“好好先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代表不在少数,审议不说话,建议不提。(三)联系选民不紧密。一是部分代表不向选民宣传贯彻大会的决议、决定和会议重大事项,使群众知之甚少。二是部分代表不深入基层,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群众的批评、建议和意见不能及时得到反馈。三是走访选民意识不强,有的代表工作中走访泛泛而谈,走形式图完成任务,有的代表根本没有走访意识。五、工作建议(一)加强代表知识培训。代表意识和素质的提高,最基本方法在于加强对代表知识的培训。在培训形式上,要以一年一次集中培训向集中、分批次以小组为主的方式转变。在培训内容上,以法律法规特别是《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以及如何履职为主,辅之以专题法,律经济政策知识和新时代代表能力等。总之,要把握代表工作经常化、多样化,不断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二)强化保障,推进制度建设。提高代表活动经费,保障代表工作和活动开展。(三)认真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一要认真办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二要对办理情况进行评分,充分肯定代表劳动成果,不断提高代表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的质量,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质量和效果。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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