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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龙岗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2-24 11:42
 来源: 平昌县龙岗镇人民政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龙岗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列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监督保障力度,全力做到阳光行政,透明行政。

有力有序落实主动公开。2019年,龙岗镇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昌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与数量,拓展公开方式与渠道。2019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栏、微博微信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

规范落实依申请。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建立会商机制,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办结4件,办结率100%。

有序开展政府信息管理。坚持阳光、透明行政原则,以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为抓手,摸清信息底数。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及报送上级部门备案、移送县信息公开大厅程序,梳理定位政府信息在公开平台发布栏目,确保信息发布程序合规,高质高量,体现信息公开力度和水平。

监督保障逐步强化。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公开平台安全预警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积极参加县级信息公开培训,组织开展辖区内信息公开培训,共80余人次参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0

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反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对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还不太明确,表现出可有可无的现象,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积极意识还需进一步凸显。

2.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没有专职人员负责,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质量,有些人员因工作任务较多,未能及时收集整理材料,致使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停滞。

2.公开项目还需进一步深化细化。信息公开存在着内容简单、注重形式等现象,在重点项目、群众关注度高的项目上还需进一步公开。对于财政预决算、价格与收费、征地和房屋等重点项目要遵照法律法规,加大公开力度与深度,促进阳光政务、透明政务形成。

4.公开方式还需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要创新,要利用乡镇集市特点,进一步在人员密集处设置宣传栏,保障信息公开的全面、稳定、深化、真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昌县龙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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