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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征兵公告

2019-06-19 11:09
 来源: 平昌县龙岗镇人民政府
 作者:龙岗镇信息发布员
平昌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019年征兵公告》相关内容一、政治条件 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体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二、年龄要求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1997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三、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或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 四、应征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登记(7月底前) 方法1:网上报名:自行登录到“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进行登记确认,并留下准确联系方式。 方法2:现场报名: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武装部,进行现场报名。 2.体格检查(8月上旬)各乡镇专武干部通知网上初审合格的应征青年,到县征兵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 3.政治考核(8月中旬)县征兵办、公安机关和教育等有关部门组成政治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应征青年进行政治考核。 4.役前教育训练(8月下旬)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集中开展5-7天的役前教育训练。 5.审定新兵(9月上旬) 由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的应征青年进行集中研究审核,并确定新兵征集对象。 6.交接起运(9月中下旬)组织身体复查,办理入伍手续,换装、交接,组织欢送。五、现役士兵待遇 新兵入伍后,由部队免费提供衣食住行保障,义务兵第一年津贴1000元/月,第二年津贴1100元/月,下士约5700元/月,中士约7200元/月,上士约8400元/月,四级军士长约9400元/月;义务兵退伍费约55000元,艰苦地区依地区不同待遇不同。 全市义务兵优待金按各县(区)入伍上一年农民纯收入上调20%标准进行发放,两年约2-3万元。六、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1.优先选拔使用 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备一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士兵,可按程序提拔为干部。全日制专科毕业的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 2.学费补偿与减免 对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按本、专科学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的标准,予以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入伍前为在校大学生或已被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3.考学升学优惠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四川省录取比例为50%。 (4)高职(专科)学生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达到30%以上。 (5)高职(专科)学生入伍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6)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可向学校申请,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4.就业安置扶持 每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学员和全省国有企业招新员工时,分别预留20%、10%的比例,在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择优录取;选招专职人民武装部干部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笔试折合成绩最低可加2分,最高可加6分。 5.发放入伍奖励 在我县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我县在省规定发放一次性奖励金的基础上再增加4000元,即研究生毕业生、在校生分别为10000元、9000元;本科毕业生、在校生分别为9000元、8000元;专科毕业生、在校生分别为8000元、7000元;大学新生参照在校生奖励标准。 奖励金由县财政负责安排,在新兵入伍3个月内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其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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