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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镇关于成立农机助耕队实施方案

2023-01-11 15:25

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潜力,推进全镇撂荒地复耕复种,切实和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藏粮于地战略,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压减撂荒耕地存量,遏制撂荒耕地增量,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耕地,促进农业生产,确保粮食安全。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连续弃耕抛荒两年以上,且未复耕复种的,停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由村集体统一组织复耕复种。

(二)坚持因地制宜。各村(社区)要根据辖区内耕地撂荒类型、面积及撂荒原因,因地制宜培育组建农机助耕队,制定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措施。

(三)坚持以粮为主。复耕的永久基本农田要优先、重点发展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和饲草饲料生产。

三、建设内容

农机助耕队:由各村组建一个农机助耕队,可分别覆盖本村摞荒耕地100余亩。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龙岗镇农机助耕队整治撂荒耕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天志,谢雄为联络人,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李治作负责日常工作任务。

(二)强化监督管理。成立的农机助耕队必须服从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村民委员会是农机助耕队的直接责任主体,务必要建立健全农机监督管理机制、体制,确保购置的农业机械设备管理完善、维护有序、操作安全。镇农业服务中心和镇纪委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机助耕队运营情况进行严格监督考核,对购机后享受补助又未开展复耕复种的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追回补助资金,并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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