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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镇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2023-11-22 11:18
 来源: 龙岗镇人民政府

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食安委〔2021〕3号)要求,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形象,促进食品经营者守法规范经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成立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青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徐海江负责日常事务。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落实“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为导向,通过培树典型、示范带动、翻新改造等方式,分批次升级改造食用农产品市场,通过创新管理模式、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环境整洁卫生、经营规范有序、食品安全可信”的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目标任务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通过整治规范与提升改造,进一步改善“脏、乱、差”食用农产品市场,切实做到“主体规范、设施规范、卫生规范、管理规范、秩序规范”。全面落实“合格证”制度和“检监联动”,运用“互联网+食品安全”和“大数据监管”等手段。通过提升行动,全力打造智慧市场,建立重点农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提升全镇食用农产品市场品质形象,进一步增强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3年底,入场销售者的建档率达到80%;入场销售者80%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市场开办方食品安全管理员抽考合格率达60%,批发市场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追溯率达到60%,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积极组织对现有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进行改造提升。按照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建设;按照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管理标准执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二)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一般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托省市场监管局平台建立农产品市场开办者档案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销售者信息档案;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农产品快检、信息化建设等专业技术人员;市场开办方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组织入场销售者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食用农产品快检、食品自检;市场醒目位置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公示监管部门信息、投诉举报电话、食用农产品检测信息及不合格产品处理信息;组织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落实问题食品处理及报告制度。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在一般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基础上,统一印制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建立产销对接检查及质量检查制度;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做好市场垃圾分类。

(三)完善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入市食用农产品应提供产地证明(购货凭证或合格证明,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需检验检疫的提供检验检疫证明及“三品一标”标识及证书复印件,对无票证或票证不全的,实行入市检测准入制度。

(四)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信息追溯体系建设,市场开办方对接国家、省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及时录入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包括品名、数量、追溯码、检测信息、交易日期、供货者信息等,并上传食安云监管平台,实现上下游信息可追溯。

(五)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快检室配置检测设备、相应的专兼职人员,落实检测经费,检测并形成数据分析报告。要求综合农贸市场蔬菜类、果品类抽检数应分别不少于5批次/日、2批次/日。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可适当提高。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3月)。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宣传标语、政府宣传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提升行动的知晓度,引导市场主体自觉规范经营行为,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监督行动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市场实施具有针对性的改造提升,在市场硬件改造完成后,及时落实相关软件资料等规范建设。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12月30日前)。按照成熟一个,检查验收一个的原则,对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要求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查漏补缺,整改完善。2023年底,龙岗镇农产品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要达到60%。

(四)总结推广阶段(2024年1月----2024年底)。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广全镇各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全镇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达到100%。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积极履行属地责任,勇于担责,主动作为,担起食用农产品市场品质提升的责任,镇农业服务中心、镇食安办及各 村(社区)等要各司其职,紧盯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督促市场开办方、场内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尤其是重点解决市场周边乱摆、乱停乱放等问题,切实改善我镇食用农产品市场整体环境秩序。

(二)及时沟通,加强协调。镇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检查、指导和督促,确保按时、按质、按标准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市场业主要按照“谁开办、谁负责”原则,加强场内功能分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公示等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构建卫生整洁、环境良好、食品安全、服务到位的经营秩序,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三)按时推进,加强信息反馈。各村(社区)相关站所要按照提升改造时间段推进工作进度,在工作中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通过编发简报等方式,加强市场品质提升经验总结及相互交流,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半年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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