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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镇窨井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4-04-15 10:24
 来源: 龙岗镇

根据《平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窖井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昌安办〔2024〕20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全面整治全镇各类窨井盖规范建设、维护和管理为目标,以消除隐患、保障功能、安全规范等为重点,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厘清各类窨井盖的权属关系和责任主体,健全完善窨井盖基础数据库,彻底整治窨井盖缺失、破损变形、松动错位以及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养护不规范、建设施工不达标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窨井盖安全管理机制和长效机制,事故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明显提高。

二、责任分工

由建管站牵头,会同应急办、交管站、派出所、农技站、水务站等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所属行业企事业单位开展排查整治。按照“谁所有、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落实窨井盖的施工、验收和管养全流程责任。

建管站负责场镇排水、井盖;

交管站负责所管辖公路排水边沟盖板;

派出所负责交通信号灯、公安监控井盖;

农技站负责农村畜禽养殖等沼气池井盖;

供电所负责强电井盖;电信、联通、移动、广电等单位分别负责弱电地下管线井盖;

各燃气公司负责燃气管道井盖;

水务站负责供水井盖;

其他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井盖由经营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日常巡查并及时报告;

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沼气池、化粪池井盖安全。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排查建档。各井盖权属单位要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井盖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尽快落实“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管理台账应包括每个窨井盖的具体位置、型号、使用性质、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管养单位和井盖状态等基本信息。各井盖权属单位要于2024年3月25日前完成排查建档工作,并报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和主管部门备查。

(二)强化隐患治理。各村(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窨井盖权属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在2024年4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对存在缺失、破损、下沉、变形、响动等情形的窨井盖,要尽快维护加固,对排污排水窨井、低洼易涝区域的窨井以及井深1米以上的窨井,要逐步安装防坠装置,对已确认废弃的窨井,要限期完成填埋。同时,窨井盖权属单位要制定窨井盖更新改造计划,逐步更换超出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窨井盖。

(三)严格规范管理。自规所在规划设计阶段加强对各类管沟的协调指导,优化井盖位置;井盖尽可能设置在绿化岛、人行道处,减少后期检修难度、维护资金投入、交通管控压力。若因条件限制须在车行道中布设井盖的,应尽可能避开车轮轨迹线布置;道路进出口、交叉口处尽量避免设置检查井;新建道路车行道原则上不采用方形井盖,单个方形井盖原则上须调整为圆形井盖,双个方形井盖尽量调整为加大尺寸的圆形井盖。建管站要加强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力度,督促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要求,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控,科学合理选择窨井盖产品,全面落实井盖安装材质、井具与路面安装高差等标准,确保井盖安装平稳、严密、起闭灵活,井盖面与道路平顺相接。要加强窨井盖施工验收管理,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窨井盖建设单位要组织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后期接管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确保达标使用。对窨井盖不符合要求,竣工验收认定为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要严格把关场镇道路、广场绿地工程挖掘审批程序。扩建、改建及日常维护中需要拆除、移动、更换城市道路窨井盖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有关技术标准和原路面材料恢复原状,不得私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已完成“白改黑”路面不得使用水泥修复,做到外观成型、美观、协调。对施工过程中会影响道路车辆通行的,须先向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报备,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要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封闭施工,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标准,选用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井盖产品,各类井盖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且必须搭配防噪音的弹性缓冲减震胶垫,井盖设施均要有防盗、防坠等功能,不得使用塑料、树脂、水泥预制等国家明确禁止使用的井盖。

(四)加强巡查维护和应急处置。各村(社区)、建管站、应急办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行业所属井盖权属单位建立井盖日常巡查、管理和维护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进行日常巡护,及时发现和处理井盖缺损、沉陷、凸起、响动等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要建立窨井盖管理应急工作机制,针对井盖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及隐患,制定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和人员,加强培训和演练,切实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镇政府分管副镇长为召集人,党政办、建管站、应急办、派出所、交管站、水务站、供电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燃气经营企业、泓源水务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窨井盖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窨井盖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财政所要加大资金投入,为窨井盖安全管理提供保障。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窨井盖日常巡查、定期维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

(二)加强督查考核。建管站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抽查,加强跟踪督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对普查不到位、档案不健全、整治不积极、治理效果差的要及时报告镇纪委,由镇纪委对其进行约谈、通报。

(三)加强协同联动。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各行业主管部门发现涉嫌盗窃、破坏窨井盖等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查处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影响窨井盖安全的情形,要及时反馈给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等宣教资源,加大对窨井盖安全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增强保护窨井盖的责任意识,发动社会公众进行监督,鼓励群众举报故意损毁、偷盗窨井盖等违法犯罪行为。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窨井盖排查统计情况(《窨井盖排查汇总统计表》《窨井盖排查基础数据统计表》)于3月24日前报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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