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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禁渔公告

2018-03-05 17:40
 来源: 平昌县望京镇人民政府
 作者:望京镇信息发布员
为切实加强我县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保护,维护水域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加强2018年全省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2018年春季禁渔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禁渔时间:2018年3月1日—6月30日。二、禁渔范围:全县所有天然水域。三、禁渔要求在禁渔期内,禁止在全县天然水域内从事一切捕捞作业、游钓及各类水禽放养活动,禁止扎巢取卵、挖砂采石;农贸市场及餐馆不准销售、贩运、加工天然水域鱼类;境内捕捞渔船必须休业靠岸,所有网具一律封存,实现“河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河鱼”的禁渔目标。全年禁止一切“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禁渔规定。凡违反者,由渔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机动渔船同时取消当年油补资格。对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电、毒)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渔政部门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予以刑事立案处罚。公安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对破坏禁渔秩序、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的当事人严厉依法惩处;沿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全力支持配合禁渔工作。 举报电话:县农业局办公室 0827-6222648 县水产渔政局 0827-622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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