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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京镇人民政府机关简介

2024-01-26 15:06
 来源: 平昌县望京镇人民政府



李森,男,汉族,1975年11月生,四川平昌人,2001年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0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望京镇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全面工作。主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治理、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信访稳定、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回引创业、武装等工作。联系天鹰村。


张家凯,男,汉族,生于1981年12月,平昌县鹿鸣镇人,大学学历,2000年8月参加工作,201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望京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抓财政税收、脱贫攻坚、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审计、监察、信访稳定等工作。同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南坝村。


王述锋,男,汉族,1971年10月生,巴中市平昌县人,1994年10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望京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负责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联系麻石社区。



何江元,男,汉族,生于1991年4月,四川南江人,2014年10月参加工作,201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现任望京镇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工作分工:协助书记负责党委日常工作。主抓乡村振兴、农村经济、重点项目、目标督查及目标考核、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创新(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便民服务中心等工作。联系望京村。


王珍平,男,汉族,1974年1月生,平昌县望京镇人,大专学历,2005年3月参加工作,200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望京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纪委全面工作。主抓纪检监察,对接巡视巡察,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市民热线、行政效能等工作。分管信访调解、工程项目监管、扶贫领域专项督查等工作。同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万平村。


李茂江,男,汉族,生于1986年9月,平昌岳家人,大学文化,2013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望京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工作分工:负责组织、统战工作,主抓基层治理、第一书记管理考核、“五个一+1”帮扶、驻村工作队管理考核、“五创联动”、“四好村”建设、农民夜校,分管组织、编制、人事、老干、政协、档案、史志、机要、保密、民宗、大群团(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关工委、政务公开、党政办等工作。联系高桥村。


孙波,男,汉族,生于1987年7月,平昌县江口镇人,大学学历,2008年9月参加工作,201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望京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副主席。

工作分工: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政法、人大日常工作,分管依法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场镇管理)、综治、维稳、防邪、旅游、网络舆情、科技、广电、爱卫、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政府内务管理(公务接待),分管乡村振兴、自然资源、规划、建管、交通、征地拆迁、财政、审计、发改、项目工作、国有资产管理、税务、保险、金融、村级财务、政府食堂等工作。联系栏杆村。


田鹏,男,汉族,1987年6月生,平昌县石垭乡人,大学学历,2015年10月参加工作,201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望京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主抓特色产业(茶叶、花椒、核桃、巴药),分管农业农村(农机、农技、畜牧)、林业、森林防火、环境保护、分管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气象、民生、人防、水务、河长制、股权量化、农民增收、生猪生产、回引创业、统计、天然气、农民工服务中心、供电、供水等工作。联系金龙台社区。


王聪,男,汉族,1987年4月生,四川平昌人,大学学历,2008年9月参加工作,200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望京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工作分工:主抓江家口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场镇管理、交通等工作。


                                                      

赵高峰,男,汉族,1994年10月生,四川渠县人,大学文化,2014年10月参加工作,202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望京镇副镇长。

工作分工: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市场监督、天然气、供电、供水、邮政、经信、商务、民营经济、供销、粮食、能源、双创、电商、通讯(移动、联通、电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保险、金融、村级财务、财政、审计、政务公开等工作。联系望京村。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内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0827-6955055)

负责组织、纪检、监察、宣传、政法、统战、人大、政协、群团、人事、机构编制、综合协调、信息调研、文秘、档案、保密、督查督办、环境综合治理、后勤等日常工作。

(二)综治维稳防邪信访办公室(内设安全生产办公室)

负责矛盾纠纷调解、综治、维稳、防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访和群众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内设产业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

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村经营管理、林业、水务、畜牧、发展改革、招商引资、经信商务、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村镇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统计工作;负责特色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开展环境保护监管、检查、发现、上报工作,配合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参与并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四)社会事业办公室(内设民政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科技、文化、教育、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联、食品药品等工作。

(五)财政所(内设会计核算中心)

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编制政府预算、决算,并严格执行预决算;负责各项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资金的监管;负责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账务、督导乡镇和村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及国家涉农惠民和扶贫政策;集中代理乡镇事业单位会计账务,搞好会计核算、财务会计统计工作;根据“集中办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管理办法,具体办理辖区内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业务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代管村社财务账务,切实做到“村财乡管民用”,组织发展财源,增加财政收入,严格支出管理,搞好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协助村搞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脱贫攻坚工作;管理镇村债务,全面负责镇债权、政府性债务、镇部门债务和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的管控和化解工作。

(六)扶贫开发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县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编制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评估论证、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扶贫重点村建设和产业开发扶贫工作;负责开发统计和监测工作;负责社会扶贫和“挂包驻帮”工作的管理。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含原农业服务站、林业管理站、水务建设管理站)

负责农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实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森林防火、动物(含野生)重大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负责渔业资源、水资源、河湖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负责水土保持及水土流失的管理;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安全监测;负责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及事故的预防、报告。

(八)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含原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广播服务站、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和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负责收集、汇总和整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和使用等环节基本情况;负责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宣传引导、协助执法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各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的管理,开展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九)村镇建设管理中心(含原规划建设管理站、交通管理站)

负责宣传贯彻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矿山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编制镇规划、村庄规划;负责集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负责小城镇建设、农民建房的指导、农村工匠和场镇(村)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公路和水路交通发展规划及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承担镇村道路的日常养护和组织实施村道维修工程,指导辖区内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

(十)便民服务中心(0827-6955055)

负责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县级部门依法下放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统一受理、代理办理县级部门延伸服务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报送,提供政策宣传咨询,办理小规模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协调处理交易纠纷。


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平昌县望京镇望京街118号

电     话:0827-6955055

办公时间: 5月4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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