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平昌县望京镇人民政府 > 其他法定信息

望京镇关于印发《望京镇路长制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23-10-20 10:46
 来源: 无

    为切实把公路路长制落到实处,有效解决公路建管护运等方面的难点热点问题,进一步发挥镇级路长协调各方、形成合力的优势,根据《望京镇推行乡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镇级路长联席会议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全面推行路长制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部署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法;

(三)总结全面推行路长制阶段性工作,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四)协调解决涉及多部门职责范围的难点热点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定期通报巡查和问题处理情况;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六)需路长联席会议议定的其他事项。

二、路长联席会议组成路长联席会议由总路长或者副总路长召集并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镇总路长和副总路长、路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村级路长等其他出席人员由总路长、副总路长根据需要确定。

三、路长联席会议规则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因工作需要,经总路长或副总路长同意,可另行召开;联席会议按程序报请总路长或副总路长确定召开,由镇路长制办公室筹备;联席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要经总路长或副总路长审定后,由镇路长办公室印发。下一次会议,各单位应报告本单位执行会议纪要的情况。

四、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路长制工作督查事项,由镇路长牵头调度,村级路长负责组织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承办。

五、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负责专业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会议,认真落实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实推动公路建、管、养、运的各项工作。

六、路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镇交管办、综合执法办、财政所、村镇综合建设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城乡环境治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站等有关部门组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