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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简介及服务指南

2023-02-23 10:5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是解决城乡居民养老后顾之忧的重要途径。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0号)要求,对相关政策作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一、参保范围

凡具有我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二、参保资料

1.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一、二级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参保及缴费

1.参保人凭参保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就业社保服务站或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管理局)农民工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也可委托亲朋好友代为办理参保手续,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2.参保人应按规定逐年缴费,缴纳当年度养老保险费给予相应的政府补贴。每年的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

(1)升档补差范围:具有我县户籍,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年满60周岁的到龄人员(例如以2022年为计算年龄依据,出生于1962年的参保人员)可于当年未核算待遇前自愿升档补差。

(2)升档补差标准:2019年及以前年度参保人自主选择3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4600元;2020年及以后年度参保人可选择6400元缴费标准进行升档补差,不享受缴费补贴。

(3)年度内可自愿调整提高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

(4)6400元缴费标准是我市2020年新增设最高缴费档次,只适用2020年及以后年度缴费。

四、缴费渠道

1.社保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和银行代收,禁止其他任何经办机构和人员收取社保费和服务费用。

(1)参保人到县城或乡镇银行网点(即:参保人社保卡所属银行)申请签订税银协议(非税库银三方协议),也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签订税银协议。

(2)每年11月前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签订协议的银行卡中,实行银行自动扣款。

(3)到龄人员需在税务大厅缴清养老保险费。

2.参保人也可自主缴费,可选择天府银行、工商银行、建行、农行、邮储、信用社等银行APP完成缴费,也可通过支付宝、微信自主缴费。

(1)支付宝缴费流程:更多→便民生活→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工银e缴费→输入身份证、姓名→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查询→选择缴费年份。

(2)微信缴费流程:(右下角)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四川社保缴纳→四川社保缴费→点击“缴费查询”→输入身份证、姓名、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五、缴费标准、政府补贴及待遇领取标准一览表

缴费档次

个人每年缴费标准

政府每人每年补贴

个人每年缴费标准

缴费15年,年满60周岁每月可领取养老金

目前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合计

1

200

40

200

105

21.87

126.87

2

300

45

300

105

32.69

137.69

3

400

50

400

105

43.52

148.52

4

500

60

500

105

54.38

159.38

5

600

60

600

105

65.17

170.17

6

700

65

700

105

76.00

181.00

7

800

70

800

105

86.83

191.83

8

900

75

900

105

97.66

202.66

9

1000

80

1000

105

108.48

213.48

10

1500

100

1500

105

162.58

267.58

11

2000

120

2000

105

216.69

321.69

12

3000

160

3000

105

324.89

429.89

13

4000

200

4000

105

433.09

538.09

14

4600

200

4600

105

497.55

602.55

15

6400

200

6400

105

712.23

817.23

注:1.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到龄领取养老金每月增加5元;

2.以上领取待遇标准是按目前政策规定测算,实际待遇领取金额以居保系统核定为准.

六、养老金领取

参保人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需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月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现为每月10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利息总和)÷139,支付终身。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到龄领取养老金每月增加5元,长缴多领,多缴多得。

基础养老金自2020年7月1日起,60-64岁的待遇领取人员,每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05元;65-79岁的待遇领取人员,每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07元;80岁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每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10元。

七、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待遇领取人员每年须得进行待遇资格认证,认证方式有社保服务窗口认证,视频认证,异地社保机构认证,手机下载“四川E社保”“四川人社”“掌上12333”APP进行人脸认证。

八、参保终止注销

参保人员死亡后,其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于60日内必须到社保服务窗口进行申报,可依法继承个人账户余额。

所需资料:

1.参保人死亡时间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县级医院死亡证明、火化证、公墓安葬证其中之一均可);

2.参保人(死者)与继承人(指定受益人)的关系证明;

3.参保人(死者)身份证、社保卡及继承人(指定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权益记录及待遇领取查询

1.关注“巴中人社”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查询大厅→点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信息(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社保卡号、所属期限、验证码)→点击“查询”可查看自己缴费状态。

2.关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税缴费(左下角)→社保缴费→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入口→证明开具→登录(输入需要查询的身份证号码、名字、手机号码和短信验证码)→进入开具社保缴费证明模块→证明下载(缴费成功5个工作日后查询)。

                                              (权益记录查询)     (待遇领取查询)

办公地址:平昌县金宝大道四段12号(平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业务咨询电话:0827-6339881   6339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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