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平昌县粉壁镇人民政府 > 其他法定信息

关于印发《粉壁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8-07-02 16:59
 来源: 平昌县粉壁镇人民政府
 作者:粉壁镇信息发布员
  粉府发〔2018〕77号

  粉壁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粉壁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考核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各单位:

  《粉壁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实施办法》已经镇政府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村(居)、各单位对照抓好落实。

  粉壁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0日

  粉壁镇党政办公室2018年5月20日印发

  粉壁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村(居)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水平,促进农村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改善人居环境,营造一个整治、有序、美观的新农村形象,为提高环境治理考核的科学性,充分发挥考核机制奖优罚劣的导向作用,我镇按照“一月一检查、季度一考核、年终一评比”的方式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加快粉壁镇“美丽乡村”建设步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9个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

  干部队伍建设,保洁队伍建设,网格监管建设,辖区环境整治,环境配套设施,环境治理宣传、农户庭院环境

  三、考核标准

  (一)干部队伍建设

  1、行政村成立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确定专班专人,专人负责的作法(每缺一样扣1分)

  2、村干部划段分片,责任段要有标示牌和督查内容(每缺一样扣1分)

  3、标示牌上要有挂联单位和挂联领导的名单(每缺一样扣1分)

  4、村干部每月掌握、落实、跟踪、督查环治情况和开展工作保留依据。(每缺一样扣1分)

  (二)保洁队伍建设

  1、按照粉壁场居委会每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其它村每10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每缺一名扣1分)

  2、保洁员包段负责,要有名单、示意图和标示牌和工作内容(每缺一样扣1分)

  3、保洁员配备保洁车辆的,上岗必须跟随车辆、扫帚、铁铲等携带齐全(每发现一人不携带齐全扣1分)

  4、保洁员按时上岗,不串岗、不座岗(每发现一次不按时上岗,串岗、座岗现象扣1分)

  5、保洁员每天对责任段进行打扫、清扫干净彻底、(清扫不干净、不彻底、废弃物超标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6、保洁员垃圾收集未彻底,有垃圾堆现象(每发现一处垃圾扣2分)

  7、垃圾堆、垃圾池清理转运及时,不积存,无外溢恶臭,池周边无乱倒(每发现一次垃圾堆、垃圾池清理不及时或外溢或周边乱倒各扣2分)

  8、垃圾收集人员因作业人为对地面产生二次污染(每发现一堆垃圾扣2分)

  (三)网格监管建设

  1、各村制定实施方案、考核细则、网格化监管措施并制度上墙(每缺一样扣1分)

  2、完成季度内上报资料、信息报送、宣传报道、质量监测、风险报告、会议记录、签到名单、影像图片等工作轨迹的电子文档和档案资料完善一致。(每缺一样扣1分)

  (四)辖区环境整治

  1、场镇街道、驻地单位、村内干道、村办公室、学校,农户房前屋后、辖区内河道、塘库、小片森林等无白色垃圾、无生活垃圾、无建筑废料、无人畜粪便、无污水直排、水面无漂浮物(每发现一处扣1分)

  2、垃圾填埋点有标识,及时从坑底分层填埋,有石灰消毒(每发现一处不及时填埋、无石灰消毒的各扣1分)

  3、及时清理乱挂(乱放)招牌,乱贴小广告,乱址广告条幅(每发现一处乱贴乱挂乱画扣1分)

  4、从源头上整治脏车、泥车上路;运输途中抛洒滴漏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5、饮用水源保护区应划定范围,设置地理界标,具备保护措施。禁止直接向河流、池塘、水渠、水库等水体排放污水。确保河流水质达标。杜绝网箱养鱼。严格控制沿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预防黑臭水和水面漂浮物的发生。(无划定、无界标、无措施的每缺一样扣1分;有黑臭水和水面漂浮物的发生扣2分)

  6、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秸秆焚烧,发现违法焚烧秸秆的应及时制止(每发现一处扣1分)

  7、辖区内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造成扰民上报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

  8、加强固体废物和化学污染品造成污染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

  9、农户改变住居时灶、圈、厕、阴阳沟一并配套改善,禁止污水粪便乱堆乱排,达到污水、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没达到畜禽龚便无害化处理出现一处扣2分)

  10、镇环境整治办公室根据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和建议的,需要完善整改的(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扣3分)

  11、禁养区停止养殖、禁养区内养猪场全部退养。禁建区内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禁建区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场,可养区保留的养猪场要建设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和养殖废弃物处理等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出现一处扣5分)

  12、上级通报批评部门、媒体曝光及网格发现的(每通报一次扣5分。

  13、未按时按要求落实的(每次扣5分)

  (五)环境配套设施

  1、垃圾桶、垃圾箱在村内摆放规范,外表干净(每发现一次扣1分)

  2、垃圾池建设规范、外表干净(建设不规范、外表不干净扣1分)

  (六)环境治理宣传

  1、利用会议、广播、宣传栏等形成广泛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不宣传扣1分)

  2、村内明显位置有固定卫生宣传标语2条以上,其中有一条以上家庭卫生宣传标语(每缺一条扣1分)

  3、有固定卫生宣传栏内容每季度更新(无固定卫生宣传栏扣1分;季度内容更新不及时扣1分)

  (七)农户庭院环境

  村内任意抽3户农户

  1、院内生产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有序、整洁、无杂物乱堆乱放(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分)

  2、室内干净利落、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分)

  3、房前屋后无污水乱排,无乱涂乱画,无生活垃圾,无粪土乱堆,无垃圾乱倒,无畜禽乱跑(每发现一次扣1分)

  镇对村(居)进行环治绩效考核,以季度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联村干部、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环治第一责任人。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村(居)辖区内综合环境卫生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分管领导和环保办人员按照一月一检查、季度一考核、年度一评比的方式来推进我镇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到位与落实。对日常工作不力,整治效果不好的,尤其是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村(居),将对相关的责任人按照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绩效考核、组织处理等办法严格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