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8-07-04 21:13
来源: 平昌县粉壁镇人民政府
作者:粉壁镇信息发布员
粉府发〔2018〕87号
粉壁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根据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昌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昌府办〔2018〕3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污染源普查工作,确保数据质量。现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粉壁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赵以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李光田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 苏绪文 党政办主任
苟国举 社会事业办公室主任
李碧强 财政所总预算会计
严倩梅 经济办公室主任
杨 艳 扶贫开发室主任
邓大庆 安全办主任、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何 军 信访办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 军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何 华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集江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玉刚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贺 静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欧阳生 环保办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张小林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三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宝平 司法所所长
罗渝东 驻镇民警
杨 聪 卫计办主任
郭操航 驷马国土所工作人员
刘其发 供电所所长
黄 凯 卫生院院长
苟建华 小学校长
何丽琼 信用社主任
冯 蛟 农贸市场负责人
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光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欧阳生、张小林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特此通知
粉壁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8日
粉壁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印发
粉壁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根据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昌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昌府办〔2018〕3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污染源普查工作,确保数据质量。现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粉壁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赵以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李光田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 苏绪文 党政办主任
苟国举 社会事业办公室主任
李碧强 财政所总预算会计
严倩梅 经济办公室主任
杨 艳 扶贫开发室主任
邓大庆 安全办主任、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何 军 信访办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 军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何 华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集江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玉刚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贺 静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欧阳生 环保办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张小林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三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宝平 司法所所长
罗渝东 驻镇民警
杨 聪 卫计办主任
郭操航 驷马国土所工作人员
刘其发 供电所所长
黄 凯 卫生院院长
苟建华 小学校长
何丽琼 信用社主任
冯 蛟 农贸市场负责人
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光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欧阳生、张小林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特此通知
粉壁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8日
粉壁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