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壁镇村级便民服务工作制度与职责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㈠、代办类
1、民政类:社会救济、大病医疗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老年优待证、高龄老人补贴、农村五保、残疾证发放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生育服务证办理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林权确认登记、林地占用。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㈡、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㈢、公益事业类
水、电、通讯、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⒊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在另行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工作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代办点,各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为中心工作人员,村文书为联络员;
2、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AB岗制,确保工作时间人员不脱岗;
4、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5、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6、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7、自觉接受乡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便民服务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乡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踏勘工作;
6、按时向乡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认真理解便民服务政策,不断提高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把办好群众的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热情受理群众办事事项,按照服务事项的分类,属于村上办理的立即办;属于上级办理的,审查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不齐的告知应补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填写代办单,作好登记表,及时向乡便民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送交相关资料办理;
4、办结后,及时取回,通知群众取件,对确实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5、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乡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联系,做好情况反映和信息沟通工作;
6、做好记录登记台帐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