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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县级复查方案》的通知

2020-01-15 19:25
 来源: 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
 作者:澌岸镇信息发布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申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升申报工作质量,现将《2020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县级复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0年1月6日
  2020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县级复查方案


为确保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以下简称:奖特扶)申报工作质量,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规范>的通知》(川卫计委发〔2016〕22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各乡镇奖特扶申报工作进行复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人员分组及复查乡镇

第一组(镇龙)

组 长:沈丽容

成 员:陈刚、程素碧、王婧婧

复查单位:鹿鸣、邱家、青凤、板庙、石垭等5个乡镇。

第二组(笔山)

组 长:苟兴周

成 员:李明玲、赵江林、王丹

复查单位:江口、六门、青云等3个乡镇和同州街道办事处。

第三组(元山)

组 长:谢勇

成 员:吴泳秋、魏丽华、陈洁

复查单位:响滩、南风、福申、大寨、黑水等5个乡镇。

第四组(得胜)

组 长:李毅

成 员:吴江平、杜贵洪、巨正宗

复查单位:白衣、涵水、岳家、元石等4个乡镇。

第五组(西兴)

组 长:戚思强

成 员:赵智慧、罗建国、陈江红

复查单位:驷马、兰草、坦溪、澌岸、粉壁等5个乡镇。

第六组(响滩)

组 长:刘传军

成 员:赵剑筠、丁友贞、唐长平

复查单位:镇龙、望京、界牌、喜神等4个乡镇。

第七组(驷马)

组 长:董峻峰

成 员:何从民、王景立、杨聪

复查单位:笔山、泥龙、岩口、马鞍等4个乡镇。

第八组(白衣)

组 长:赵中华

成 员:赵志荣、姜海丽、袁玲玲

复查单位:元山、灵山、云台、澌滩等4个乡镇。

第九组(云台)

组 长:孙学军

成 员:刘辉太、谭海英、张晓静

复查单位:得胜、双鹿、五木、土兴等4个乡镇。

第十组(江口)

组 长:杜林华

成 员:肖琳、孟树强、吴海清

复查单位:西兴、佛楼、土垭、龙岗、高峰等5个乡镇。

督查组

组 长:杜国炯

成 员:赵燕平、董天玉

二、复查内容

1.当年新增对象全部复查,历年享受对象抽查10%。

2.调查奖特扶、手术并发症年审情况。

3.调查各乡镇2020年奖励扶助公示和宣传告知情况。

4.调查各乡镇奖特扶人员扶助金到位情况。

三、时间安排

1.2020年1月11日,召开2020年奖特扶复查培训会议,培训相关政策、业务。

2.2020年1月12日至1月14日由镇龙、笔山、得胜、元山、西兴检查组检查;1月15日至1月17日由云台、江口、白衣、响滩、驷马检查组检查。

3.2020年1月20日前,各复查组将复查结果汇总后,把奖特扶个案、《县级复查花名册》、《县级复查汇总表》及调查取证等所有资料移交县卫健局家庭发展股。县卫健局家庭发展股对2020年奖特扶新增和退出对象进行网上确认。

四、责任及工作要求

1.进村入户,将每个复查对象情况核实清楚,切忌走过场。

2.复查结束后,如实填报《县级复查花名册》、《漏(迟)报人员花名册》;

3.复查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纪律规定。

4.复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各检查组成员对组长负责,若省市县抽查发现对象确认有误差的,发现一例将惩扣业务组长400元、组员200元绩效工资。

5.督查组监督各复查组复查工作,对个别乡镇进行抽查。

五、车辆及差旅费报销

按照时间安排,受检乡镇负责安排车辆接检查人员到本乡镇进行检查,检查人员的差旅费回派出单位报销。

六、检查结果的运用

2020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复查结果将纳入2020年度乡镇党政综合目标考核和计划生育业务目标考核内容。每出现一例误差分别扣减乡镇党政综合目标考核1分;计划生育业务目标考核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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