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澌岸镇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0-09-03 16:43
 来源: 平昌县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单位职能简介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制定并落实本镇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8、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

1. 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对标“贫困村退出“一低五有”、贫困户退出“一超六有”,全力推进脱贫攻坚补短项目建设。

2. 积极推进产业发展工作。

3. 不断加快环境治理步伐。绿水青山,谱写绿色发展道路,压实责任死守底线。

4. 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工作。

5. 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培养致富带头人。积极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持续性深化推进股权量化,提升农村集体经济效益,有效提高基层组织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

6. 推进项目带动发展。进一步提升乡土文化内涵,突出主导产业支撑,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培育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抓实现有产业品牌塑造,积极发展朝阳产业,拓展新业态,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稳定农户收入来源。

7. 推进乡村振兴,加强产业引导;巩固扶贫成效,积极推进乡域发展;改善营商环境,发展特色农业。

8. 推动政策落实,优化政策环境,进一步推进有序改革。抓好制度建设,保障民生服务。抓实招商引资,优化政策环境。加强服务对接,提升服务水平。

9. 坚持“以人为本”,着眼改善民生,强化保障措施,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强化氛围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落实民生事项,深入环境治理。

10. 加强思想论理武装,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法治型、廉洁型政府。加强理论学习,抓好作风建设。夯实基层组织,坚守清廉底线。抓好党员培养发展,强化干部培养举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预算包括: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及下属事业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政府),其他事业单位2个(澌岸镇卫生院、澌岸小学)。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2062.713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2062.71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额各减少445.9598万元,减少17.78%,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的调整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062.7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2.649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062.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2.743万元,占93.70%;项目支出129.97万元,占6.3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32.6498万元,与 2019 年相比,减少473.3706万元,减少20.53%。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2.649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9397万元,国防支出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84万元,教育支出808.48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19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64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5.309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7152万元,农林水支出354.987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32.6498万元,与 2019年相比,减少473.3706万元,减少20.53%,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的调整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32.64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9397万元,占10.8%;国防支出1万元,占0.05%;公共安全支出16.84万元,占0.92%;教育支出808.488万元,占44.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1952万元,占0.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6448万元,占10.78%;卫生健康支出205.3097万元,占11.20%;节能环保支出8万元,占0.4%;城乡社区支出20.7152万元,占1.13%;农林水支出354.9872万元,占19.37%;交通运输支出1.53万元,占0.0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占0.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澌岸镇人民政府、澌岸小学、澌岸镇卫生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大事务运行等。

(2)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2020年预算为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其他政协事务运行等。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为164.72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部门正常工作运转、职工工资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为7.58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部门正常工作运转、职工工资等。

(4)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为12.70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部门正常工作运转、职工工资等。

(5)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其他群众团体事务运行等。

(6)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为6.61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常工作运转、职工工资等。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2020年预算为1万元,主要用于民兵事务等

3.公共安全支出(类)

(1)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司法部门信访工作等。

(2)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15.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信息网格化支出等。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17.195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部门正常工作运转、职工工资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0年预算为6.689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工作运转、职工工资等。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168.21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20年预算为15.6888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7.04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

(1)基层卫生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0年预算为112.94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卫生院正常运转等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为90.21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为2.143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支出。

7.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20年预算为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垃圾清运支出

8. 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0年预算为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13.7152万元,主要用于住建部门正常工作运转、职工工资等。

9. 农林水支出(类)

(1)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为76.236万元,主要用于农技部门正常工作运转、职工工资等。

(2)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0年预算为8.388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部门正常工作运转、职工工资等。

(3)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16.584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门正常工作运转、职工工资等。

(4)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0年预算为19.7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工作人员经费支出。

(5)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为194.078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6)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20年预算为4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共运行维护、服务群众开支等。

10.交通运输支出(类)

(1)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0年预算数为1.53万元,主要用于乡道公路养护支出。

1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0年预算为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安全监管支出等

12.教育支出(类)

(1)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0年预算为514.9764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等。

(2)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0年预算为293.5116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02.67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2.72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189.9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1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车购置费。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2019年预算经费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0.4770万元,比2019年减少0.5225万元,减少0.65%,主要原因:2020年预算经费调减。

(二)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20年度,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大型设备固定资产。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0年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本级专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部门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支出(项):反应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支出(项):反应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机构编制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构编制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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