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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脱贫攻坚农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的通知

2019-11-22 15:23
 来源: 平昌县土垭镇人民政府
 作者:土垭镇信息发布员
  平土府〔2019〕65号

平昌县土垭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加强脱贫攻坚农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的通知

各项目村、镇级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强力推进“百日攻坚行动”行动,扎实抓好2019年土垭镇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切实加强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经镇党委办公会研究决定,2019年平昌县土垭镇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监督以各项目村为主体,在开工前务必按程序确定施工与监理单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村成立项目质量监督小组,组长由各村廉政专干兼任,成员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成员人数3至5人。

2.质量监督人员务必全过程参与,协助监理单位做好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量的记录和影像拍摄。

3.质量监督人员务必监督施工方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和达标的输水和配水管材。

4.质量监督人员要监督施工方是否按设计图和技术规范施工,不得随意改变图纸和增加工程量。

5.在监督过程中项目村的质量监督人员无条件接受镇纪委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

平昌县土垭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0日

平昌县土垭镇党政办公室2019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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