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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社会宣传工作的通知

2020-03-02 14:05
 来源: 平昌县土垭镇人民政府
 作者:土垭镇信息发布员
平土委〔2020〕18号中共平昌县土垭镇委员会 平昌县土垭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社会宣传工作的通知各党支部,镇级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全镇疫情防控社会宣传引导工作,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现就做好疫情防控社会宣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镇级单位按照行业管理原则、各村(居)按照辖区负责原则,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社会宣传工作,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实现机关驻地、村(社区)和农户全覆盖。二、宣传时间即日起至官方宣布疫情解除之时三、宣传形式志愿宣讲、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宣传手册(折页、传单)、宣传专栏(黑板报)、村村响(乡音小喇叭)、流动宣传车(流动喇叭)、小视频(音频)、漫画、顺口溜、手机彩铃(短信)、开机画面、微信微博、QQ工作群等形式广泛宣传。四、责任分工(一)在场镇醒目墙体设置大幅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责任单位:土垭社区(二)在单位LED电子显示屏等处,滚动播出相关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党政办、卫生院、小学、信用社(三)在辖区建筑工地、建筑围挡、聚居点投放宣传标语,张贴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各村(居)、镇建管站(四)在单位、村(居)、交通要道、学校、卫生院等投放相关宣传标语,办好宣传栏、黑板报、墙报和宣传橱窗等,张贴宣传海报。(街道出入口各投放1幅较大体量标语,政府院坝宣传标语不少于1幅、宣传专栏不少于1个、人员集中区宣传海报不少于1张、及时张贴疫情公告)责任单位:党政办、各村(居)、卫生院五、工作要求(一)务必高度讲政治。各党支部各单位必须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社会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担当第一责任,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本次社会宣传工作,推工作落地见效。(二)务必坚持工作标准。各党支部各单位要将本次社会宣传同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时必须按要求数量投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标语,特别是涉及场镇、交通要道及单位LED,数量上务必不低于文件规定点位,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三)务必逗硬督导检查。各党支部各单位必须在1月31日前完成各类宣传标语、宣传专栏社会宣传工作,本次社会宣传工作,镇纪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全面督查,凡落实此次社会宣传工作不及时受到通报的,镇党委将加倍减扣相关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分值。 中共平昌县土垭镇委员会 平昌县土垭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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