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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聘谢海燕等3名生态护林员的通知

2019-11-22 15:25
 来源: 平昌县土垭镇人民政府
 作者:土垭镇信息发布员
  平土府〔2019〕106号

平昌县土垭镇人民政府

关于解聘谢海燕等3名生态护林员的通知

各村(居)委员会、镇级相关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镇护林员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发现时轮村7社谢海燕已于2019年3月6日不假外出务工,未履职尽责;卫星村杨志明于2019年3月10日外出务工,未履职尽责;红专村彭建均长期在达州市石桥镇,未履职尽责。根据生态护林员条例相关规定,经镇政府2019年3月30日办公会研究决定,解聘时轮村谢海燕、卫星村杨志明、红专村彭建均生态护林员,从2019年4月1日起停发管护费,同时请时轮村、卫星村、红专村等3个村立即按程序推荐上报符合聘用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确保工作不脱节、不断档。




平昌县土垭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30日

平昌县土垭镇党政办公室2019年3月3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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