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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垭镇2023年度目标考核办法

2023-04-21 15:26
 来源: 平昌县土垭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一系列决策部署,做深做细做实镇、村各项工作,确保全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平安和谐稳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经镇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土垭镇2023年村级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党委副书记负责目标考核具体工作。

二、考核方式

由镇党建办牵头统筹,各部门负责协助,每半年组建考核专班,采取明察暗访、定期通报、半年全覆盖考核、年终综合排名考评等方式进行。

(一)现场考核。组成现场考核组,对党建工作、基层治理、便民服务工作、安全生产(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产业发展等情况进行现场考核评分。

(二)部门考核。镇纪委、武装部、政法宣传、党政办、财政所、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行政综合执法办、社会事务管理办、社会治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等部门根据年度考核细则进行评分。

(三)评价考核。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目标考核工作会议,由党政班子成员、中心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参加,由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依次进行工作述职(述职时间5分钟),述职完毕后,由联村领导进行补充,最后由主要领导进行点评,随后评分。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权重

全年考核分为2次进行,半年和年度考核均进行全覆盖考核,每半年发布工作考核细则。

(一)党委工作30分。其中村集体经济15分、党建工作5分(基层党建3分、基层治理2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分、政法工作2分、宣传工作3分。

(二)政府工作60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3分、党政日常工作2分、社会事务管理工作3分(民政1分、残联1分、卫计1分)、社会治理工作3分、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4分、财政工作2分、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11分(安全生产4分、防灾减灾<汛期和森林火险期>3分、食品药品安全2分、环境保护2分)、财政工作2分、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工作14分(疫情防控2分、文化广播1分、道路交通5分、建设管理1分、国土空间规划2分、退役军人事务1分、武装工作2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16分(其中主导产业发展10分、农机工作1分、农技工作1分、畜牧工作2分、水务工作1分、林业工作1分)、农民工服务中心工作2分。

(三)评价考核10分。①部门负责人每人0.2分,发放部门负责人评价表,按照1-7的顺序进行评价排名,依次递减0.02分。②班子成员(除主要领导)每人0.5分,发放党政班子成员评价表,班子成员回避评价联系村,将其余6个村按照1-6的顺序进行评价排名,依次递减0.05分。③党政主要领导评价各2分。党委书记、镇长根据各村工作情况分别给予0-2分的分值。

(四)加分考核。

1.表彰奖励:个人(镇级仅限于常职干部,县级以上含辖区人员)获得县、市、省、中央级表彰奖励的,每人每次加0.2分、1分、2分、3分;单位集体获得县、市、省、中央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1分、2分、3分、4分。

2.招商引资,回引创业:县级及以上列入项目建设库投资额50万元以下加0.5分,50-100万加1.0分,100万至200万加2分,200万以上加2分。

3.创新工作:工作突出被县、市、省及以上推广加0.5分、1分、2分;被县级以上列入先行先试工作的加1分。

4.现场会:承办县、市、省现场会的,每次加1分、2分、3分。

5.领导调研:承接县、市、省级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调研活动,每次加1分、2分、3分。

6.信息工作:县级部门简报信息、县政府网站信息0.1分/条,县级以上电视台、市级网络媒体0.2分/条,市级报刊1分/条、市级报刊头版头条2分/条,省级以上电视、报刊、网络媒体3分/条。

7.显著、突出加分:镇级目标考核获县级加分的相关村,根据镇级加分分值的双倍加分。

(五)一票否决。党风廉政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辖区有被立案调查并查实的降低一个等次。

四、评分办法

每半年工作按照百分制考核打分,计分结果乘以半年权重即为半年工作最后得分。2023年半年全覆盖考核和年度考核各占50%(加分事项年度一次性计入不折合)。

五、结果运用

(一)半年考核。半年进行一次全覆盖考核,前三名追加村级公用经费3000元、2000元、1000元,后两名分别惩扣村级公用经费2000元、1000元。

(二)年度考核。全年进行扣分、加分折合后综合评分,对考核前三名追加工作经费1.5万、1万、0.5万工作经费,后两名分别惩扣0.3万、0.5万元工作经费。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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