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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土垭镇2024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实施方案

2024-05-06 09:13
 来源: 土垭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精神,加快完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扎实推进全县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按照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的通知(巴农函〔202421号)平昌县2024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函〔202436号)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抓好白色污染治理”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引导支持、企业市场运作、群众自觉参与、农膜循环利用”的思路,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督,加强科技支撑,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积极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应用,建立完善农膜销售、使用、回收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农膜源头防控、回收体系建设和宣传引导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增强农膜生产企业、经营者、使用者主动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逐步形成科学规范、权责清晰、治理有效的农膜使用回收利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全镇农膜回收利用水平,带动全镇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坚持政府主导。按照“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明确农膜使用者是废旧农膜归集回收的责任主体,各村(居)对本辖区农膜回收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废旧农膜回收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各村(居)委主责,广泛宣传、指导农膜使用者及时归集、集中堆放,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对于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由使用者回收后实现二次利用,对于无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交由当地废旧农膜回收站(点)进行统一回收。

(二)坚持源头管控。按照国家《农用薄膜管理办法》,会同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经济信息等相关部门开展农膜产品质量专项执法,结合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标地膜”,确保不达标地膜产品不出厂、不入市、不进田,从源头杜绝农业“白色污染”。引导农膜销售者要依法查验农膜产品的包装、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不得采购和销售未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膜,不得将非农用薄膜销售用于农作物种植,要依法建立销售台账。

(三)坚持技术指导。通过品种选育、种植结构调整、一膜多用、保水剂使用、秸秆覆盖等方式,加强农膜使用控制,调减部分作物覆盖面积,促进农膜覆盖技术合理应用,降低农膜用量。大力推广集中育秧育苗,因地制宜推广直播栽培与免耕技术,减少育秧育苗用膜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和种植业主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减少传统塑料农膜应用面积。指导农膜使用者在地膜完成功能覆盖后,膜面未发生明显破损之前,选择雨后初晴或早晨土壤湿润时揭膜,捡拾归集,及时回收。

(四)坚持全面回收。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严格按照“农户捡拾收集、镇村网点回收、县级企业加工利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各村(居)要督促农膜使用者在农膜使用期限到期前捡拾田间的非全生物降农膜废弃物,交至村集中回收点,由各村统一集中收集后交到镇级回收站,再由镇级回收站将回收的废旧地膜交到县级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进行处理、加工和再利用。

(五)坚持常态监测。建立村(社区)、镇、县三级地膜使用回收管理台账,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农膜使用主体要依法建立农膜使用台账,镇、村废旧农膜回收站(点)要建立回收利用台账。建立长期连续稳定的农田残膜污染监测和评价网络,合理布局农田残膜监测点,开展常态化监测评估,对残膜留存量大的区域,着重进行指导和培训,规范农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要成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分解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积极引导广大种植户全面参与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加强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督、供销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良好的联动机制,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组织农业技术小分队,分区域、分季节、分作物开展技术指导,有效减少农膜使用。

(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微信、村村通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广泛宣传普及地膜残留对农作物生长和环境的危害,对农事操作的影响。要在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场所、农资门店张贴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和致农资经营者们的一封信,在集中覆膜区、地膜推广示范区设立标识标牌、悬挂宣传标语,积极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努力营造共同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根据《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依法明确农膜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各村(居)要切实履行废旧农膜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责任主体切实回收农田残膜。镇纪委将成立督导小组,不定期对各村(居)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通报批评,对因废旧农膜残留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从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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