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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

2020-02-19 10:10
 来源: 平昌县土兴镇人民政府
 作者:土兴镇信息发布员
  平昌县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
类型 序号 项目名称 定价部门 收费标准 文件字号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1 巴灵台景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县发改局 5元/次/天,15分钟(含)内免费。 平昌发改〔2015〕32号
2 南天门景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县发改局 1、7座(含)以下车辆5元/次,15分钟(含)内免费。

2、8座(含)以上车辆10元/次,15分钟(含)内免费。
平昌发改〔2018〕107号
3 白衣古镇景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县发改局 1、9座以下车辆15分钟(含)内免费,3小时内5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1天累计不超过15元,超过1天重新计费。 2、9-19座车辆15分钟(含)内免费,3小时内10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1天累计不超过20元,超过1天重新计费。 3、19座以上车辆15分钟(含)内免费,3小时内20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1天累计不超过40元,超过1天重新计费。

4、军用、警务、消防、救护、应急抢险等特种用途车辆不收费。
平昌发改〔2018〕75号
4 驷马水乡景区停车服务收费 县发改局 1.9座以下车辆15分钟(含)内免费,3小时内5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累计不超过15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2.9-19座车辆15分钟(含)内免费,3小时内10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累计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3.19座以上车辆15分钟(含)内免费,3小时内20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累计不超过4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军用、警务、消防、救护、应急抢险等特种用途车辆不收费。
平昌发改〔2018〕213号
5 皇家山景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县发改局 1.9座以下车辆15分钟(含)内免费,3小时内5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累计不超过15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2.9-19座车辆15分钟(含)内免费,3小时内10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累计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3.19座以上车辆15分钟(含)内免费,3小时内20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累计不超过4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军用、警务、消防、救护、应急抢险等特种用途车辆不收费。
平昌发改〔2018〕127号
6 佛头山景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县发改局 1、7座(含)以下车辆7元/天,15分钟(含)内免费。

2、8座(含)以上车辆10元/天,15分钟(含)内免费。
平昌发改〔2017〕389号
7 县城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县发改局 1、摩托车每车每小时1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2、小车每车每小时2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 3、收费时间为每天早上6点至晚上22点。 平昌发改〔2015〕94号
生活垃圾处理费 8 县城清洁卫生费收费标准 县人民政府 1、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常、寄住居民2.00元/月/户。 2、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常、寄住居民5.00元/月/户。 平府办发〔2006〕35号
住房物业管理费 9 平昌县城区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 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 (元∕平方米/月)

一级 ≤1.70 (电梯住宅),一级≤1.10(无电梯) 二级≤1.40(电梯住宅),二级≤0.80(无电梯)

三级 ≤1.20 (电梯住宅),三级≤0.60 (无电梯) 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

(元∕平方米/月) 有电梯≤1.20 无电梯≤0.60

(按物业管理三级等级标准服务)
平昌发改〔2019〕37号
生猪定点屠宰费 10 生猪定点堵在收费标准 县发改局 县城区每头58.00元,乡镇每头65.00元。 平昌发改〔20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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