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
2020-02-19 10:10
来源: 平昌县土兴镇人民政府
作者:土兴镇信息发布员
平昌县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
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定价部门 | 收费标准 | 文件字号 | 备注 | |
交通服务收费 | 1 | 巴灵台景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 县发改局 | 5元/次/天,15分钟(含)内免费。 | 平昌发改〔2015〕32号 | ||
2 | 南天门景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 县发改局 | 1、7座(含)以下车辆5元/次,15分钟(含)内免费。 2、8座(含)以上车辆10元/次,15分钟(含)内免费。 | 平昌发改〔2018〕107号 | |||
3 | 白衣古镇景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 县发改局 | 1、9座以下车辆15分钟(含)内免费,3小时内5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1天累计不超过15元,超过1天重新计费。 2、9-19座车辆15分钟(含)内免费,3小时内10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1天累计不超过20元,超过1天重新计费。 3、19座以上车辆15分钟(含)内免费,3小时内20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1天累计不超过40元,超过1天重新计费。 4、军用、警务、消防、救护、应急抢险等特种用途车辆不收费。 | 平昌发改〔2018〕75号 | |||
4 | 驷马水乡景区停车服务收费 | 县发改局 | 1.9座以下车辆15分钟(含)内免费,3小时内5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累计不超过15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2.9-19座车辆15分钟(含)内免费,3小时内10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累计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3.19座以上车辆15分钟(含)内免费,3小时内20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累计不超过4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军用、警务、消防、救护、应急抢险等特种用途车辆不收费。 | 平昌发改〔2018〕213号 | |||
5 | 皇家山景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 县发改局 | 1.9座以下车辆15分钟(含)内免费,3小时内5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累计不超过15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2.9-19座车辆15分钟(含)内免费,3小时内10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累计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3.19座以上车辆15分钟(含)内免费,3小时内20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累计不超过4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军用、警务、消防、救护、应急抢险等特种用途车辆不收费。 | 平昌发改〔2018〕127号 | |||
6 | 佛头山景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 县发改局 | 1、7座(含)以下车辆7元/天,15分钟(含)内免费。 2、8座(含)以上车辆10元/天,15分钟(含)内免费。 | 平昌发改〔2017〕389号 | |||
7 | 县城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 县发改局 | 1、摩托车每车每小时1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2、小车每车每小时2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 3、收费时间为每天早上6点至晚上22点。 | 平昌发改〔2015〕94号 | |||
生活垃圾处理费 | 8 | 县城清洁卫生费收费标准 | 县人民政府 | 1、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常、寄住居民2.00元/月/户。 2、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常、寄住居民5.00元/月/户。 | 平府办发〔2006〕35号 | ||
住房物业管理费 | 9 | 平昌县城区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 | 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 (元∕平方米/月) 一级 ≤1.70 (电梯住宅),一级≤1.10(无电梯) 二级≤1.40(电梯住宅),二级≤0.80(无电梯) 三级 ≤1.20 (电梯住宅),三级≤0.60 (无电梯) 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 (元∕平方米/月) 有电梯≤1.20 无电梯≤0.60 (按物业管理三级等级标准服务) | 平昌发改〔2019〕37号 | ||
生猪定点屠宰费 | 10 | 生猪定点堵在收费标准 | 县发改局 | 县城区每头58.00元,乡镇每头65.00元。 | 平昌发改〔201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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