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平昌县大寨镇人民政府 > 重大民生信息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平昌阳光中心城5、6、19、20号楼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公告

2020-11-23 18:26
 来源: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平昌阳光中心城5、6、19、20号楼系平昌县新阳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地址为平昌县信义大道(园中缘),开工时间为2019年8月,总建筑面积(预测面积)42605.59平方米,完成投资4100万元。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条件,我局于2020年11月20日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总建筑面积41833.36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用房17个,面积948.8平方米,住宅448套,面积40884.56平方米。不含架空层面积255.29平方米,社区用房面积429.83平方米,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66.29平方米,储物间面积20.82平方米。房屋用途性质为商住,预售对象为社会。现予以公告,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举报电话:0827-6223246、0827-6222496。 
特此公告。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