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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涵水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3-13 20:44
 来源: 平昌县涵水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涵水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平昌县涵水镇大井街13号,电话:0827-6416800,电子邮箱:2243680985@qq.com)。

一、概述

2017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昌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2017年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镇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严格公开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在镇党政办,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二)加大公开力度。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对财务收支、精准扶贫、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等群众关心的事项予以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三)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发挥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便民服务中心、三务公开栏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政策法规、惠民政策等。

(四)严格公开程序。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我镇严格坚持分管领导初审,党政主要领导审发的公开制度,并对每次公开的资料进行专卷管理,妥善保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一年以来,按照相关要求,我镇及时、准确、高效地公开本镇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工作动态、预决算报告、公示公告等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2017年以来,我镇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扶贫政策、专项资金使用等,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便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三务公开栏、公共查阅点等对政府信息予以公开,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9条,其中机构概况1条、计划总结2条、政策文件97条、财政信息51条、人事信息4条、工作动态217条、其他信息8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7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和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镇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涵水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兼职),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的后台、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的管理。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全年,我镇用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财政经费共21万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部门、村(居)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附表

1.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2.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附件: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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