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水镇于2023年5月10日开始对“两对象”进行年审,通过入户走访、村(社区)初审、镇上审核。通过年审,全镇继续正常享受特困供养对象77人(城市分散供养2人、农村分散供养45人,敬老院集中供养30人);继续正常享受高龄津贴对象461人,终止待遇13人(因死亡销户),新增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