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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水镇消防安全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3-10-01 19:18
 来源: 涵水镇

涵水镇消防安全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提升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坚决把安全工作摆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压倒一切的位置,牢牢守住安全工作底线,结合全镇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第一遵循”贯彻、“第一要件”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消防安全事故为重点,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切实增强消防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全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大力实施消防安全发展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消防安全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激发创新活力,破解消防安全难题,推动消防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坚持依法监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应急管理监管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增强监管执法效能。

4.坚持源头防范。严格消防安全市场准入,把消防安全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5.坚持系统治理。严密构建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社会共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三)总体目标

通过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全面加强,监管检查必需的人员、装备满足需要,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影响制约消防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有效化解。2023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全员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率均达100%,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达100%。专项行动期间,力争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消防安全事故,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提升行动

1.进一步压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及省市县实施意见,将消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镇政府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各村(社区)、单位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镇级领导每半年深入分管领域督导消防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全面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2.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要求,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民政、文广旅、卫生院等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本系统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自规、住建、食药、综合执法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移交查办等制度,明确消防监管职责边界,加强部门监管。

3.进一步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实用可行的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和经营主体防火责任,强化责任闭环管理。深入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制度,依法查处承诺报告失实行为。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完善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自主管理机制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考试制度。

4.加强基层消防综合治理。镇政府可结合县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兼职消防工作队伍,依托片区中心消防挂牌成立消防工作办公室,由1名镇分管安全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并配备1名专兼职人员,从事日常消防工作,确保消防事业有人干、责有人负。同时,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延伸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建强农村消防组织,落实村“两委”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实行网格员包干到户,强化群防群治。

(二)强化火灾风险形势分析

1.开展消防安全风险研判。各村(社区)、单位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风险形势研判,找准重大风险、薄弱环节、突出问题,紧紧盯住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高危场所,提高专项整治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2.强化消防安全精准防控。各村(社区)、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火灾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立重点行业领域重大火灾风险“定期会商、分析研判、对点预警”机制,通过数据汇集、分析治理,加强前瞻性、综合性的预测预判,为精准监管提供信息化支撑。

(三)紧盯六类火灾高风险场所

1.坚决整治劳动密集企业风险隐患。建管、应急部门和片区消防站要督促指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尤其是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进行全面检查,针对食品、日用百货等不同类型厂房,通过企业自查、属地排查、部门核查,逐家企业、逐栋厂房建立台账,切实把底数摸清、隐患查全、风险找准,分类进行治理。

2.有效防范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片区消防站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分工,高标准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高层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分类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全面排查和“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工作,逐栋明确楼栋长消防安全责任。

3.紧盯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应急管理部门要持续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专项督导核查,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片区消防站要督促指导相关企业针对特性制定严密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大火灾风险管控、消防设施维护和两支队伍建设,提升火灾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学校、派出所、民政、交管站、文广新站、食药办、卫生院等部门要加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行业监管,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的能力;要对宾馆饭店、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风险研判,落实好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

5.落实仓储物流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交管、邮政、物流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仓储、物流行业监管主体,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紧盯危化物品储存运输、快递分拨等储存场所火灾风险,重点排查违规混存货物、违规装卸操作等突出问题,强化消防用水保障以及安全疏散措施,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应急处置能力并在岗在位,及时有效处置险情。

6.提升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各村(社区)两委要组织村(社区)兼职消防员、基层网格员开展辖区群租房、自建房、沿街门店、“九小”场所(指小型购物、餐饮、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危化品销售储存等场所)、“三合一”(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混合设置)场所等火灾多发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风险提示,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三清三关”。

(四)重点整治四类致灾因素

1.严防违规搭建扩建。自规、建管等部门对发现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要坚决予以清理拆除;对违规改变使用性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影响室内排烟、安全疏散的,要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或按要求整改;对分租、转租形成“房中房”,造成管理职责不清、消防管理措施落空的,要集中约谈出租方和承租方,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

2.严防违规动火动焊。应急办要督促用工企业、施工单位落实持证上岗,督促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措施,严禁聘用“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焊作业,探索推行焊机等实名制管理。对无证操作、违规作业的,相关部门要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以及用工企业、施工单位。

3.严防违规用电。建管部门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危旧房改造内容,大力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等问题,督促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供电部门做好安全用电检查服务和技术指导。派出所和片区消防站要督促指导单位、企业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进门入户等行为。

4.严防违规用气。建管、交管、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和片区消防站要全面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派出所、应急管理等部门和片区消防站要按照省安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吉林省长春市“9·28”重大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川安办函〔2022〕148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醇基等新型燃料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储存使用燃料等行为。

(五)全力优化四类应急处置条件

1.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督促管理的重点单位(学校、医院)场所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畅通,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治理,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消防车救援畅通;要集中治理高层建筑、居民聚居点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2.持续排查整治消防设施风险隐患。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督促所管理的重点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全面摸排,尤其针对消防设施损坏、管网无水、压力不足等隐患,要坚决落实整改措施。

3.持续提升社会单位初起火灾处置能力。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本系统的重点单位场所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一次初起火灾处置扑救演练和一次全体员工消防安全大培训,建立健强微型消防站、应急团队、快反小组,提升单位场所火灾防控整体水平。

4.持续加强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各村(社区)要针对本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和高风险区域场所情况,建立健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综合演练,强化安全监测、信息共享、预警发布和应急联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管、供水部门以及片区消防站要对本地区消防水源开展一次全面普查。片区消防站要对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修订;对救援装备进行检测保养;对物资储备进行清点检查,提前做好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各项准备。

(六)全面开展宣传教育警示

1.强化消防安全社会宣传。镇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结合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广泛发动志愿者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各村(社区)要组织社区网格员和物业从业人员开展上门消防安全宣传服务。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小场所、小店铺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镇要组织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开展一次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要组织镇村(社区)干部、公安派出所民警、基层网格员开展一次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要组织对微型消防站人员、保安员等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级各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及时解决消防安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消防安全督导检查。镇安委办将组织相关部门赴各村(社区)、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工作。镇党政领导负责人要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要深入风险系数高、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开展督导检查。

(三)切实消除监管责任盲区。针对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尚不明确的行业领域,各有关部门要进行会商协调,并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及时明确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严防责任悬空。

(四)纳入党政目标考核体系。将消防安全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整体开展情况纳入2023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扣分内容,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结果运用,压实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化解本地区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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