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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通知

2020-01-17 10:55
 来源: 平昌县岳家镇人民政府
 作者:岳家镇信息发布员
根据巴中市民政局、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巴中市财政局、巴中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巴中调查队等五部门《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巴市民政〔2019〕5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7月1日起,我县统一执行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即城市低保保障线标准由500元/月.人调整为540元/月.人,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由3720元/年.人调整为420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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