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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申请须知

2018-09-11 16:58
 来源: 平昌县佛楼镇人民政府
 作者:佛楼镇管理员
  1.申请事项未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2.申请人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和与案件相关的材料。(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几种情形除外)

  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情形:公民因见义勇为行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或者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而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

  3.申请事项属于以下受理范围:

  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没有受理范围,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身份证明和与案件相关的材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有申请受理范围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权主张婚姻家庭民事权益的;

  因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工伤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者环境污染等侵权行为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

  因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和其他伪劣产品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

  劳动者(雇员)与用人单位(雇主)发生争议,请求保护劳动(民事)权益的;

  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逐步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质量安全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

  4.其他事项的法律援助。因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工伤事故等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需要公证、司法鉴定的,申请人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

  已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需要公证、司法鉴定的,提交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和需要公证、司法鉴定的案情说明,不再提交经济困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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