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公告
2018-09-14 10:07
来源: 平昌县青云镇人民政府
作者:青云镇信息发布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昌县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平昌委发〔2016〕5号)精神,我县于2015年6月2日—2018年6月3日实施购房补贴政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在2017年6月3日—2018年6月2日期间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户,请在2018年6月2日下午6:30之前将购房补贴申请交平昌县房产管理局3楼购房补贴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此轮补贴政策实施完毕后,我县将不再实施购房补贴政策。
特此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