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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龙镇重大动物疫情告知书

2019-07-24 22:26
 来源: 平昌县泥龙镇人民政府
 作者:泥龙镇信息发布员
  广大泥龙人民:

为坚决打赢、打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攻坚战,确保辖区畜牧业健康发展,不受损失,望广大泥龙人民积极支持配合,并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养殖户必须每天清扫养殖圈舍,每3天对圈舍内外用生石灰和消毒剂进行一次彻底消毒。

二、严禁养殖使用厨房潲水喂猪,辖区餐饮业、个体工商户、集体食堂必须规范处理潲水,严禁将潲水销售或赠与养殖户。

三、疫情期间,禁止牲畜宰杀、交易,严禁售卖、食用冻猪肉产品,如发现不明原因生猪死亡、野猪异常死亡等情况,应及时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或所在村两委报告。

四、养有猪、狗、猫、鸡、鸭等家畜农户,必须实行拴养圈养围养,否则一经发现无条件扑杀。

五、严格人员进出,辖区危改、道路硬化等施工队的工人进出泥龙要实行备案登记,严禁疫区人员、车辆进入我镇,严禁进入疫区乡镇活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养殖圈舍。

六、严禁外地流动商贩进入泥龙辖区从事经营活动。

七、近两月内,不得举办升学酒、乔迁酒、祝寿酒等宴席,如有发现,无条件予以取缔,具体办理酒席时间,以镇政府发出解除疫情封锁通告为准。

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认真遵守,相互监督,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请及时拨打0827-6617001向镇人民政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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