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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泥龙镇卫生公约

2018-05-02 17:52
 来源: 平昌县泥龙镇人民政府
 作者:泥龙镇信息发布员
  为了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树立良好的民风、乡风,推动我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镇党委、政府讨论通过,制定本卫生公约。

  1、牢固树立“ 泥龙是我家,美好环境靠大家”的思想,自觉维护保持镇容镇貌的整治,坚决抵制破坏公共卫生环境的行为。

  2、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设施、道路交通、供电通讯、垃圾运输车等公共设施。

  3、各家各户包括镇辖区企业要搞好居住区、办公区、教学区、厂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

  4、村民要自觉学习卫生知识,培养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村民的自我保健能力和保健水平,搞好家庭卫生,做到禽畜圈养,庭院物放有序,室内整洁卫生。

  5、积极开展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实行房前屋后卫生自负,门前“三包”制度,将垃圾放到垃圾点,按时交纳“卫生费”共同负担卫生整治。

  6、持续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控制“四害”密度,预防和控制各类动物传播疾病。

  7、努力普及卫生厕所,推广三格化粪池式无害化户厕,


  搞好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

  8、自觉维护和整顿公路沿线环境卫生,彻底清除公路两侧乱堆乱放的垃圾污物,做到公路畅通,清洁美观。

  9、杜绝在街头巷尾,自家楼院内地方的违章占地停车、经营等现象,保证公共空间畅通,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10、严格制止乱倒垃圾、乱违章搭建、乱堆杂物、乱摆摊设点、乱堆放建筑材料等“五乱”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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