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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龙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2018-05-02 17:50
 来源: 平昌县泥龙镇人民政府
 作者:泥龙镇信息发布员
  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改善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根据县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精神,制定我镇农贸市场的规章制度。

  一、加强对农产品和水产品的监管。组织技术监督与工商、食品与药品监督、卫生执法监督等有关部门对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禁违禁药物使用;加大农业投入品使用的宣传和教育,特别是自产自销的农户,提高其对正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认识;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市场销售的农产品(水产品)检查力度,杜绝有毒有害农产品(水产品)在市场销售。

  二、加强打击力度,取缔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有关部门对无证无照小作坊、无证无照经营户的检查,特别是对非法豆制品小作坊要坚决取缔,保证豆制品市场准入的全面实施。同时加大对供应农贸市场的大米、豆制品、水产品加工品等重点品种的检查,查处销售无QS标志的28类食品和无证生产行为。

  三、加强农贸市场内部管理。督促市场举办者落实《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农贸市场做到摊位布局合理,非食品与食品、餐饮业摊位分开,卫生设施配置到位,地面排水通畅,环境保洁、消杀除害等卫生管理措施落实。需取得卫生许可证进场的经营者须持证进场,并要组织好相关进场者健康体检。严禁销售河豚鱼、织纹螺等有毒


  有害食品。

  四、加强市场及周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餐饮店须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经营场所显眼处,卫生制度必须上墙,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厨房与餐厅须分隔,厨房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厨房墙裙必须瓷砖贴到顶,餐厨面积比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必须有粗加工、餐具清洗区域,并配备有餐具使用量相适应的消毒保洁设施。市场内点心的摊位要设独立专区,具有防蝇、防尘设施,加工场所需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上岗。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农贸市场举办者培训工作力度。对农贸市场举办者和管理人员进行《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商品准入管理规范》等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举办者管理水平。同时市场举办者应对摊位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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