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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岩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02-10 15:04
 来源: 平昌县岩口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我镇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行为,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农村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成立了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做到事前防范、事中监管,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确保全镇农村社会稳定。

二、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明确职责,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工作以各村各部门为单位,村委会为第一责任主体,各村(社区)协管员及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健全监管制度,细化防范措施,加强监管力度。各村(社区)协管员要做好农村聚餐登记,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等各项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农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健全制度,切实加强监管工作

1.健全申报管理制度。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将监管工作落实到户,确保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凡村社区民因婚丧嫁娶等在非餐饮服务场所举办的群体性聚餐活动时,举办者应提前三天或决定举办聚餐时向村(社区)社区民委员会进行报告,超过一百人的聚餐村社区民委员会应向镇人社区民政府进行报告。并及时督促举办者按规定填报《举办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申报表》、《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现场审查表》及《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责任书》资料,并如实提供厨师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证明材料。未及时向村社区民委员会报告的,村社区民委员会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员要主动上门服务,确实把好各环节食品安全关口,确保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

2.健全农村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各村(社区)委员会要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管理的要求,督促农村厨师参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并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让其上岗。

3.健全食品及原料检查制度。各村(社区)委员会及食品安全信息员要加强对农村聚餐工作管理,负责督促聚餐举办者搞好聚餐场所卫生清洁工作,督促其索取购物凭证,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菜肴要实行48小时留样备查,对不合格食品一律就地进行销毁。

4.健全农村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农村聚餐一旦发现可疑食物中毒事件,举办者、承办者、村(社区)委员会和接收病人治疗的医疗单位要第一时间向镇人民政府、食药办及卫生院上报,各村(社区)委员会、村卫生室及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和救治工作,主动提供留样菜肴、剩余食品、原料及相关物品,确保救治和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政府将严格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对监管不力造成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对发生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迟报、瞒报、谎报的,将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于家宴举办者拒不申报、厨师拒不进行健康检查和未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操办家宴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在调查处理食物中毒事故时,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平昌县岩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0日


附件:

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邹  卓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贾  德   副镇长

成  员:何胜明   人大主席

李成光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正平   党委委员、副镇长

吴  奎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镇长

郑  杰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开玖   机关支部书记

张四宗   机关工会副主席

王元亨   财政所所长

杜中军   纪委副书记

刘  毅   社保中心主任

孙兴仁   林业站站长

赵  航   党政办主任

王  亚   建管站站长

吴  涛   农业站站长

袁烈文   畜牧站站长

杜心平   水利站站长

王红梅   文旅站站长

王  迅   食药办主任

魏心碧   食药办副主任

孙传林   食药办工作人员

周小微   食药办工作人员

万星宇   食药办工作人员

何  林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张智奎   国土所所长

黄  诚   派出所所长

王明敏   司法员

王孟琴   马鞍小学校长

李成相   岩口小学校长

魏界益   岩口卫生院副院长

苟文华   马鞍卫生院院长

王元浩   应急办主任

各村(社区)主任及各村协管员

办公室设在镇食药办,王迅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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