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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3-10-25 16:42
 来源: 岩口镇人民政府
 作者:岩口镇人民政府

为全力抓好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确保我镇清净无疫,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当前,国内外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多发频发,我国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风险持续存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甚至出现大范围扩散蔓延的风险不断提高。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要全力抓好动物防疫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为我镇稳产保供提供强有力支持。

二、工作重点及目标任务。

扎实开展动物秋季集中免疫,坚持“六统一”,做到“五不漏”,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全面筑牢免疫屏障。确保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护在90%以上,应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进一步做好过渡期猪瘟、牛出败、猪肺疫、猪丹毒、狂犬病、鸡新城疫等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确保免疫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加强布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的监测预警。全镇动物秋防集中免疫时间为9月10日到10月20日。秋防期间,各村要对畜禽圈舍实行一次性预防消毒,消毒面达到100%,对养殖密集的村社、公路沿线和规模养殖场(户)实行经常性消毒;对运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运输工具实施装前卸后消毒,畜禽产品市场每日消毒一次以上。

三、强化检疫监管。

畜牧站要督促养殖主体落实检疫申报制度,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加强调运过程监管,严查违规调运行为。与外县接壤的村要派专人值班值守,防止外疫传入。要加大对饲养、屠宰、加工、运输、储藏等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努力实现防疫、检疫到位,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到位。确保全年无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防疫体系建设。

按照川农函[2020]107号、平昌委办[2020]12号文件精神,强化疫情处置应急队伍建设,要通过“村聘村管、以钱养事”等机制配齐村级防疫员,全面补齐防疫机构体系和人员队伍短板。财政所要足额预算畜禽防疫、畜牧兽医工作相关经费,满足动物防疫工作要求,保障疫病防疫、技术指导高效运转。各村要在年底前结清防疫员劳务费,其标准不得低于上年度劳务费。

五、压实动物疫病防控责任

秋防期间,各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各村要督促指导养殖、贩运、屠宰等业主提高防疫意识,切实承担防疫主体责任,各村党支部书记要加强领导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平昌县岩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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