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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灵山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3-05 16:54
 来源: 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灵山镇党政办公室吴贞联系,电话:08276756001。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我镇专门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向社会和市民公开本镇的政府信息。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我镇2017年度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涉及领导人员变动情况,机构职能设置情况,工作计划方案与总结报告,以及按照规定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优先选用信息化的手段,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二是开通微信、微博等公众号,及时进行信息发布;三是通过广播、LED、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发布。其中,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最常用和最受欢迎。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镇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不收取费用。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7年,全镇未收到公开信息咨询,未发生有关信息咨询方面的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收到有关我镇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有关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及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在制度执行上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二是公开方式和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充实创新;三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此,我们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四是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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