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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灵山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04 2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灵山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67560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镇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一是线上集约化平台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1条,其中:公开指南1条,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公开年报1条,工作报告2条,规划统计1条,统计信息3条,决算/预算2条,重大项目信息4条,重大民生信息4条,其他法定信息3条;通过集约化平台报送信息102条;二是通过线下展板37块、横幅517条、宣传单2.3万余册、LED显示屏324条、坝坝会120余场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我镇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包括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和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二是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登记表,经领导审校后公开相关信息,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落细保密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针对市县反馈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并认真对照工作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2022年,我镇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上网公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接收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开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明确专人办理政务服务窗口业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镇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组织委员为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党政办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依申请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工作实际进行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具体工作。二是2022年,我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并组织业务培训,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县信息公开办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我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较为薄弱。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够。三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需不断推进。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镇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思想认识,树牢宗旨意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三是加强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提高专业素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夯实基础。四是注重沟通协调。主动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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