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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3-10-27 14:10
 来源: 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制定并落实本镇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四)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八)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及下属事业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各1022.49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99.81万元,下降43.89%。主要变动原因是农林水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022.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3.3万元,占86.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19万元,占13.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02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18万元,占63.39%;项目支出374.31万元,占36.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022.4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99.81万元,下降43.89%。主要变动原因是农林水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3%。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30.2万元,下降51.29%。主要变动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1.95万元,占48.9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47万元,占1.9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64万元,占7.65%;卫生健康支出36.03万元,占4.07%;城乡社区(类)15.76万元,占1.78%;农林水(类)296.42万元,占33.55%;交通运输(类)15.03万元,占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3万元,占0.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83.3,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52.77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5.34万元,完成预算100%。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95,完成预算100%。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69万元,完成预算100%。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4.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76万元,完成预算。

1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5.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2.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2.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3.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73.32万元,完成预算100%。

24.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5.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6. 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8.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9.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88.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长0万元,增长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需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需求。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接待无增减。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下乡的交通费用0.01万元,用餐费用0.0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1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各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农村公共运行维护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1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项)。

2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支出(项)。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支出(项)。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2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

3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

33.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

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

3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2年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及下属事业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机构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概况。

政府行政、公勤、事业编制64人,单位实有人数50人,其中行政23人、工勤1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13人、便民服务中心2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9人、农民工服务中心2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保障在职职工和村社干部工资、保险、工作经费及抚育抚养人员生活费等支出;

2.保障对灵山镇人员信息维护、网格化管理经费支出;

3.保障乡镇两会召开及人大相关会议事务支出,乡镇政协会议召开及政协相关会议事务支出,为征集全镇服兵役相关事宜支出

4.保障方便群众办事设置的7个便民服务点所需经费、监督、督查7个村居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7个均居的环境维护

5.保障为关心下一代及老年协会开支所需经费

6.保障乡村振兴段辖区驻村工作组到村所需经费

7.保障在职职工和村社干部工资、保险、工作经费等,抚育抚养人员生活费等支出

8.为全镇群众办事提供便捷、方便服务所需经费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保障单位在职人员正常办公和离退休人员、抚育抚养人员基本生活需求;

2.保障政府的正常运转、保障辖区安全,加强产业的发展,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乡村振兴。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022.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3.3万元,占86.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19万元,占13.7%。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1.95万元,占48.9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47万元,占1.9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64万元,占7.65%;卫生健康支出36.03万元,占4.07%;城乡社区(类)15.76万元,占1.78%;农林水(类)296.42万元,占33.55%;交通运输(类)15.03万元,占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3万元,占0.34%。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部门总体无结转结余情况。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022.49万元,其中:基本收入648.18万元 ,项目收入374.31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22.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1.95万元,占48.9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47万元,占1.9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64万元,占7.65%;卫生健康支出36.03万元,占4.07%;城乡社区(类)15.76万元,占1.78%;农林水(类)296.42万元,占33.55%;交通运输(类)15.03万元,占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3万元,占0.34%。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部门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预决算编制情况。灵山镇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决算的编制,对本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按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

预算执行管理情况。灵山镇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及时分月、分季度上报相应计划,待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2022年基本支出按月进行申报,其中人员工资按月申报并直接支付,日常公用经费按月进行申报并支付。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预算支出完成情况。灵山镇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本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预算管理

项目预算申报情况。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按季进行申报。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灵山镇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用款计划,分月、季度执行,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是按照年初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使全镇环境更优美、经济更稳定、社会更和谐,达到预期经济、社会目标。

(三)结果应用情况。

财务管理情况。灵山镇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对项目资金、政府采购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灵山镇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对评价结果及时总结上报。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灵山镇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为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存在问题。

一是乡村振兴任务重,工作量大,对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缺乏资金和技术扶持,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大力加强,三是在资金安排、使用、核算上存在不很合理现象,四是财务制度方面不够规范。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目标动态监控,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实现绩效管理规范化、常态化,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科学分析支出结构,实行动态监管,培养绩效管理氛围,让预算绩效理念深入人心,形成讲绩效、重绩效的浓厚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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