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制定并落实本镇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8、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镇辖6个行政村(2个贫困村和4个非贫困村),共有人口13204人4247户,我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91户1289人,2019年底已经全部脱贫摘帽。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共实施加宽道路7.9公里;硬化道路14.23公里;建成集中供水点10处;建成分散供水点240处;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90户;完成危房改造546户(其中贫困户119户);发展特色产业花椒共1700亩;经果林1350亩;莲藕1600亩;水产1000亩;茉莉花500亩;巴药300亩,贫困户产业覆盖率达90%。
二、机构设置
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
2.灵山小学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各2681.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50.381万元,下降43.32%。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农林水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6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2.9万元,占99.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万元,占0.3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度支出合计26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9.29万元,占55.53%;项目支出1192.41万元,占44.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2681.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50.381万元,下降43.32%。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农林水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52.8万元,下降82.86%。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2万元,占14.66%;国防(类))支出1万元,占0.03%;公共安全(类)支出16.84万元,占0.6%;教育(类)支出743.1万元,占27.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5万元,占0.6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6.4万元,占9.96%;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40.4万元,占5.25%;节能环保(类)支出5万元,占0.18%;城乡社区(类)支出25.18万元,占0.94%;农林水(类)支出876.6万元,占32.79%;交通运输(类)支出14.18万元,占0.53%;住房保障支出(类)144.2万元,占5.3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0万元,占1.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672.9,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10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31万元万元,完成预算100%。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7.45万元,完成预算100%。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21.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59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9.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3.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4.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支出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8.07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支出决算为64.61万元,完成预算100%。
2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项)。支出决算为8.8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36万元,完成预算。
3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3.67万元,完成预算100%。
3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0.3万元,完成预算100%。
3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100%。
35.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0.79万元,完成预算100%。
36.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09.6万元,完成预算100%。
37.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38.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费补贴(项)。支出决算为71.33万元,完成预算100%。
39.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
40. 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88万元,完成预算100%。
41.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4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4.74万元,完成预算100%。
4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4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88万元,完成预算80.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相应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需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8万元,完成预算80.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0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需求增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8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8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下乡的交通费用0.02万元,用餐费用0.06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1万元,比2020年增加6.19万元,增长69.39%。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增加。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平常县灵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
(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农村公共运行项目(项目名称)等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保障人大工作的开展。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项): 保障政协工作的开展。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公务员及机关工勤(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公务员及机关工勤(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支出(项):反应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2021年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灵山镇距平昌县城32公里,辖3个行政村,4个社区居委会,82个社。幅圆面积3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000亩,总人口17453人,其中:农业人口13762人。机构改革后,设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政府行政、公勤、事业编制64人,单位实有人数49人,其中行政23人、工勤1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12人、便民服务中心2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9人、农民工服务中心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收入2681.7万元,基本支出1489.2万元,项目支出1192.4万元。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灵山镇政府机关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其支出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392万元、国防支出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84万元、教育支出743.1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56万元、社会保障266.4万元、卫生健康14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25.16万元、农林水876.6万元、交通运输出14.48万元、保障144.2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万元实现了收入、支出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2021年我镇(镇本级)财政收入为26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补助1489.2万元,项目支出补助1192.4万元。年终决算支出为2681.7万元,无结转结余。
2.执行管理情况
2021年会议及培训次数增加。仍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2020年预算会议费3.3万元,培训费5.62万元,2021年通过努力控制和压缩,实际支出为会议费3.1万元,较2020年减少0.2万元,但由于2021年许多软件及平台的更换,因此培训次数增加,所以培训费为11.92万元,较2020年增加6.3万元。
3.综合管理情况
灵山镇自年初开始将政府各职能部门与中心一并纳入统一考核,制定了明确管理考核办法和项目实施原则及预期效益目标。科学的管理办法,严格的考核程序,其结果在综合管理上的表现为2021年预算完成率达到100%、财政支出减少率为17.17%,其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三)支出绩效情况
1.行政运转保障有力。2021年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有序推进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框架的建立。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全口径预算”和“零基预算”,并结合部门财务管理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编制部门收支预算。
2021年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中央八项规定, 扎实推进反“四风”廉政教育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镇人民政府紧紧围绕“抓发展、强基础、富民生、增收入、控支出”,压缩一切非生产性支出,在保证政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促进辖区内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加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培植新的税源,全面完成了上级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机关厉行节约见效。我镇出台了《灵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村开展工作差旅费及其他费用报销办法》、《灵山镇人民政府培训费管理办法》和《灵山镇人民政府会议费管理办法》,对镇机关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和压缩。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088元。
3.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绩效分配情况是专款专用、专项考核、立项申报、民主决策、严格监督等。
(2)项目资金的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会计法及现金管理条例执行,对各项工程款的支付实行银行直达第三方(劳务方),严禁现金支付并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已开工的各项工程进展顺利,各项资金支付有条不紊,各项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
(四)财务管理情况
2021年,我镇出台了《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村开展工作差旅费及其他费用报销办法》《灵山镇人民政府培训费管理办法》和《灵山镇人民政府会议费管理办法》、《灵山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规范,账务处理及时,村级账务一季一结,镇级账务日清月结,政府采购各项制度落实见效。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门自评工作开展顺利并定期定时,评价结果运用有效,并得到上级好评。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年初目标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障民生;压缩一切非生产性开支,扩大已有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模 ,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保障本辖区域内的经济、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公安、财政的运行等。截止2021年末人员经费支出1287.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1.7万元、项目支出1119.2万元,资金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100%。
(二)结果应用情况。
对于完成率100%的自评结果,总结经验、优化办法,积极运用到绩效管理中,使绩效管理更加科学、可靠。
(三)自评质量
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完全按照文件及上级要求,对于2021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进行细致、审慎的自查,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及严谨性。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之,一年来,本级预算收支情况良好,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镇人民政府紧紧围绕“抓发展、强基础、富民生、增收入、控支出”,压缩一切非生产性支出,在保证政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促进辖区内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加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培植新的税源。
(二)存在问题
1.预算收支执行中行政经费偏低,因脱贫攻坚任务重,运行成本相对增加,公用经费预算难以维持正常运转,同时,由于乡镇事权复杂,面宽量大,预算分项支出很难一一对应。
2.村级公用经费预算较少,脱贫攻坚的公用支出等办公费用增加较大,再加上村级无任何收入来源,所以村级公用经费年支出总量在报表上未完全体现。
3.项目资金整合力度不够,镇村两级工程支付困难重重,平时资金释放较少,年终拨付一款多用,专项资金难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学习,加强财务管理,加强业务培训,特别是对村一级会计业务的指导;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和宣传,总结经验,纠正错误,完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