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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兴镇人民政府机关简介

2023-11-06 17:19
 来源: 平昌县土兴镇人民政府


赵 芳,女,汉族,1987年4月生,巴中市南江县人,200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0年6月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林学教育专业,2010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文化,现任土兴镇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岳岱松,男,汉族,1981年2月生,巴中市南江县人,201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现任土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李德东,男,汉族,生于1980年4月,四川平昌县人,2007年1月参加工作,200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现任土兴镇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人大全面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入库(含统计)、土地增减挂钩、教科体、卫健(含疫情防控)、创卫等工作。主抓花椒产业。对接县人大常委会、县发改局(含以工代赈办)、县招商局、县统计局、县教科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科协等领域工作。联系土兴小学、风凉小学、土兴卫生院。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保、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挂联郭寺村。 

 

 

李明轩,男,汉族,生于1984年9月,四川平昌县人,2008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现任土兴镇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党建、政协、统战(非公经济)、侨联、民族宗教、目标考核、政务公开、党务政务信息、机关内务管理(含财务)、工会、妇联、共青团、关工委、档案、史志、审计、农业农村(畜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税务、金融、国资、易地搬迁、民生、能耗等工作。主抓肉牛产业。对接县委办、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总工会、县关工委、团县委、县目标绩效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税务局、县志办、县金融办、县易迁办、县国资委、县审计局、县档案馆、县侨办、县工商联、县妇联等领域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保、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挂联福禄村。

 

 

蒲仁峰,男,生于1975年8月,汉族,通江县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现任土兴镇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纪委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反腐败、软环境和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对接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巡察办等领域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保、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挂联圣谕社区。

 

 

李青松,男,汉族,1985年12月生,四川通江人,200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2008年6月毕业于四川文理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现任土兴镇宣传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工作。负责宣传(创文)、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新闻舆论、精神文明建设、农业农村、农业统计、林业、粮食、供销等工作。主抓蚕桑产业、粮食蔬菜产业。对接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国调队、县林业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供销社等领域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挂联风凉社区、利民村。


 

吴钦臣,男,汉族,1990年12月生,四川省巴州区人,201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9年8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文化,2015年6月毕业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石家庄经济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现任土兴镇组织委员。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编制、基层治理、驻村帮扶、文广旅等工作。对接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直工委、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县文广旅局(县旅游产业促进中心)等领域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保、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挂联华山村。

 

  

杨  高,男,汉族,1988年12月生,巴中市通江县人,201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参加工作,大学本科文化,2014年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水产养殖专业、法学专业,现任土兴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工作。负责武装(征兵)、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服务、应急(含森林防灭火)、场镇管理、环境治理等工作。对接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消防大队、县环境治理办、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县五创联动办等领域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保、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挂联铁城社区、仙灵村。 

 

  

白云生,男,汉族,1993年2月生,巴中市平昌县人,大学学历,毕业于成都理工大学建筑经济管理专业,2017年9月参加工作,201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土兴镇政法委员、人大副主席。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协助人大主席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基层人大、政法、综治维稳、社会治理、防邪禁毒、扫黑除恶、信访、稳定、人民调解、电信防诈等工作。对接县人大常委会、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等领域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保、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挂联小湖村、大湖村。 

 

 

李坤沁,男,汉族,1985年5月生,四川省平昌县人,201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4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文化,2007年7月毕业于乐山师范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现任土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镇长工作。负责交通运输、邮政、经信(电力通讯、盐业)、商贸物流、市场监管(含食品药品)、水利、移民后扶、民政、残联、老龄、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等工作。对接县交运局、县道安办、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含县食安办)、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两改”办、电力通讯公司、盐业公司等领域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保、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挂联宇皇村、龙池村。 


  

陈  锐,男,汉族,1979年11月生,四川平昌人,200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11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任土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镇长工作。负责劳动保障、回引创业、就业培训、农民工服务、住建、自规、生态环境等工作。对接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城乡居民和社会养老保险局、县就业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规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房管局等领域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保、安全信访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挂联碧玉村。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党委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0827-8600009

负责文秘档案、信息调研、宣传报道、保密机要、督查督办、目标考核、统计、史志等工作;负责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承担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负责监督指导镇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辖区内村(社区)和部门派驻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党的思想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组织人事、人才、机构编制、统战和群团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文旅发展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牵头拟定乡村振兴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集体经济、农业农村经济、林业、水利、经信、商务、企业、民营经济、投资促进、扶贫开发、农村道路交通以及气象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等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牵头拟定文化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旅游项目储备和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古村落保护相关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县级部门授权集中行使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建设管理监管工作;负责农机、农村沼气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工作。

(五)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民政、人武、退役军人事务、救灾救济、医疗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级部门下放、委托和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职责。

(六)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

负责政治安全、国家人民防线建设、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行政诉讼(复议)、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和群防群治等工作。

(七)财政所(会计核算办公室)

负责编报年度镇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征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总预算及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及核算工作;指导和监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和指导村级财务、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镇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直属事业机构(五大中心)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负责农业、农机、水利、林业和畜牧渔业生产中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发展和实用技术推广、培训服务工作;负责农作物、森林病虫害、动物(含野生、水生)的疫病防控、检疫及灾害监测、预警;负责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和畜禽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以及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动植物资源保护和技术服务;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综合治理;负责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服务、农机台账建立等工作,协助做好农机安全监管、事故处理和事故统计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涉农公共信息发布和更新维护;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小(二)型及以下水库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负责辖区内的水利工程防汛安全,加强河、湖、库、塘、渠等水域保护,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协助做好农村产权登记、森林防灭火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辖区内教育、科技、体育、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民政、交通、救灾救济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收集、汇总和整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和使用等环节基本情况,开展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宣传引导、业务培训、协助执法等工作;承担乡道日常养护,指导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村道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辖区内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等工作;协助村(社区)资金监督检查和村(社区)预、决算编制、执行;负责村(社区)收入核算、资金拨付、强农惠民补贴、政策的兑现落实,代理村(社区)财务、账务;协助管理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负责村(社区)财务公开工作;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收集、有关政策宣传落实、信访接待和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编制镇规划、村(社区)规划;负责集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小城镇建设、农民建房的指导、农村工匠管理等工作;负责场镇排水和污水处理、镇村生活垃圾处理及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负责镇容镇貌和场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

(三)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劳务转移、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维权和法律援助、信息统计等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编制镇规划、村(社区)规划;负责集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小城镇建设、农民建房的指导、农村工匠管理等工作;负责场镇排水和污水处理、镇村生活垃圾处理及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负责镇容镇貌和场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承担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按规定制定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标准化;负责组织受理、集中办理县级部门依法下放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组织受理、代办县级部门延伸服务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村(社区)代办点(站)建设及业务指导、管理;负责政务服务热线的受理、办理;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报送,提供政策宣传咨询,办理小规模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协调处理交易纠纷;负责对窗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址:平昌县铁城社区兴发北街122号 。

电    话:0827-8600009。

办公时间: 5月4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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