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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镇人民政府机关简介

2023-11-22 09:45
 来源: 巴中日报

姚  健,男,汉族,生于1975年10月,平昌县澌岸镇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200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青云镇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全面工作,主管武装工作。统筹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联系龙寨村。

 

杨  宇,男,汉族,生于1973年12月,平昌县土垭乡人,1995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0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青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协助党委工作。主管财税、审计工作;落实政府序列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联系中包村。


 

李  浪,男,汉族,生于1991年4月,平昌县佛头山人,2015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1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青云镇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主持人大全面工作。


李长林,男,汉族,生于1981年12月,平昌县笔山镇人,1999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03年0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青云镇党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协助做好党委工作。负责党建党务、党务公开、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干部作风建设、“三农”工作、基层治理、全面深化改革、乡村振兴、扶贫小额信贷、目标考核、驻村帮扶、政协联络组、“两改”后半篇文章、东西部协作、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考核等工作;落实分管领域和所联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的“一岗双责”责任。分管组织人事、发改、审计、教科体、老龄、关工委、工会。挂包龙寨村。

 

陈  森,男,汉族,生于1978年11月,平昌县白衣镇人,2000年12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青云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姚健同志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分工负责干部作风建设、食药安全、市场监管、目标任务督查督办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落实分管领域和所联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的“一岗双责”责任。挂包通马村。


陈泓吏,男,汉族,生于1978年10月,平昌县五木镇人,2000年12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青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负责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部、林长制、水利部、河长制、防汛减灾、“菜篮子”工程、森林防灭火、道路建设、产业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清理和扶贫资产管理、农村农业建设用地审批等工作;落实分管领域和所联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的“一岗双责”责任。分管财税、金融、农业、畜牧、林业、交通等工作;挂包天城村

 

王  皓,男,汉族,生于1983年7月,平昌县青云镇人,2008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10年0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青云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人大副主席。

工作分工:负责政法、综治、爱国卫生运动、道路征拆、艾滋病防治、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治理、市域社会治理、扫黑除恶、反诈骗、维稳防邪、禁毒和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落实分管领域和所联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的“一岗双责”责任;分管公安、国安、司法、信访、卫健工作。挂包斗阵村。

 

 

张丽春,女,汉族,生于1988年7月,恩阳区玉山镇人,2011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17年0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青云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工作分工: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广旅、招商引资、电子商务、回引创业、项目建设、政务公开、妇联、团委、机关内务、保密、档案、党内法规备案、地方志等工作;协助做好驻村工作队管理考核等工作。落实分管领域和所联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的“一岗双责”责任;分管民政、残联、统计和党政办工作。挂包石院村。


 

张  波,男,汉族,生于1986年2月,平昌县板庙镇人,2009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0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青云镇副镇长。

工作分工: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地灾防治、宣传、意识形态、网宣、新时代文明创建、危旧房改造、土地增减挂钩、场镇建设、燃气、消防、道安交管等工作;落实分管领域和所联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的“一岗双责”责任;分管自规、住建、耕地保护、城乡一体化供水等工作。挂包青林社区。


 

 

张艺邃,男,汉族,生于1993年4月,四川南江县人,2018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2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青云镇副镇长。

工作分工:负责行政效能、行政审批、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创卫成果巩固、气象、电力、邮政、物流、国资、供销、营商环境优化、经信(含新型工业)工作,挂包华严村。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制定并落实本镇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四)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八)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调研、宣传报道、保密机要、督查督办、目标考核、统计、史志等工作;负责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负责监督指导镇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辖区村(社区)和部门派驻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党的思想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组织人事、人才、机构编制、统战和群团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文旅发展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牵头拟定乡村振兴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集体经济、农业农村经济、林业、水利、经信、商务、企业、民营经济、投资促进、扶贫开发、农村道路交通及气象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等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牵头拟定文化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旅游项目储备和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古村落保护相关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县级部门授权集中行使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建设管理监管工作;负责农机、农村沼气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工作。

(五)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民政、人武、退役军人事务、救灾救济、医疗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级部门下放、委托和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职责

(六)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负责政治安全、国家人民防线建设、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行政诉讼(复议)、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和群防群治等工作。

(七)财政所。负责编报年度镇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总预算及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及核算工作;指导和监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和指导村级财务、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镇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直属事业机构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机、水利、林业和畜牧渔业生产中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发展和实用技术推广、培训服务工作;负责农作物、森林病虫害、动物(含野生、水生)的疫病防控、检疫及灾害监测、预警;负责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和畜禽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以及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动植物资源保护和技术服务;负责农作物综合利用、畜禽粪污综合治理;负责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服务、农机台账建立等工作,协助做好农机安全监管、事故处理和事故统计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涉农公共信息发布和更新维护;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小(二)型及以下水库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负责辖区内的水利工程防汛安全,加强河、湖、库、塘、渠等水域保护,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协助做好农村产权登记、森林防灭火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辖区内教育、科技、体育、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民政、交通、救灾救济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收集、汇总和整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和使用等环节基本情况,开展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宣传引导、业务培训、协助执法等工作;承担乡道日常养护,指导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村道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辖区内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等工作;协助村(社区)资金监督检查和村(社区)预、决算编制、执行;负责村(社区)收入核算、资金拨付、强农惠民补贴、政策的兑现落实,代理村(社区)财务、账务;协助管理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负责村(社区)财务公开工作;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收集、有关政策宣传落实、信访接待和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编制镇规划、村(社区)规划;负责集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小城镇建设、农民建房的指导、农村工匠管理等工作;负责场镇排水和污水处理、镇村生活垃圾处理及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负责镇容镇貌和场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三)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负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劳务转移、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维权和法律援助、信息统计等服务工作。

(四)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 承担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按规定制定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标准化;负责组织受理、集中办理县级部门依法下放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组织受理、代办县级部门延伸服务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村(社区)代办点(站)建设及业务指导、管理;负责政务服务热线的受理、办理;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报送,提供政策宣传咨询,理小规模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协调处理交 易纠纷;负责对窗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联系方式

地 址:平昌县青云镇改革街9号

电 话:0827-6915001

办公时间: 5月1日至9月30日  9:00—12:00, 14:00—18: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9:00—12:00,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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