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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荣获“2019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先进县”称号

发布时间:2020-04-01 10:12来源:办公室作者:发改局办公室字体【  

近日,平昌县被巴中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评为“2019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县”。

2019年,平昌县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主体责任,高效务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一是信用信息公示有序推进。深入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开设“双公示”专栏,编制“双公示”事项目录,全年向市推送“双公示”信息1719条,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双公示”信息1000条,实现了“双公示”信息应公示尽公示。二是联合激励惩戒取得实效。积极开展“红黑名单”认定发布及联合奖惩工作,通过“两微一网”等载体集中向社会曝光800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督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还款267万余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3家药品零售企业实施联合惩戒。20家企业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70家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28家企业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三是农村信用建设扎实开展。积极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三项评定工作,让有需求、讲信用、有能力的农户得到金融支持,享受优惠政策。全县10个乡镇评定为“信用乡镇”,140个行政村评定为“信用村”,7443人评定为“信用农户”。四是信用企业建设初见成效。认真组织企业参与省市县信用评价评选活动,平昌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平昌县华文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荣获首届“四川省诚信民营企业”称号,2家企业获巴中市市长质量奖,14家建筑行业企业获平昌县信用良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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