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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建立“三个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20-07-13 08:01来源:办公室作者:胡 敏字体【  

建立生态立县的规划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专篇编写进《平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平昌县城市总体规划》《平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平昌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平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纲要三年行动计划》,做到总规、详规、专规“多规合一”,为“生态立县、绿色崛起”战略实施提供科学遵循和全面指导。

建立上下联动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两山”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督导,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盯住抓、抓到底,各地各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建立全民参与的推进体系。科学编制《平昌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重要内容,举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制定平昌县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制度,提高生态文明考核权重到20%,确保责任压实到位、任务落实到位。通过电视、标语、“两微”等媒介,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文明建设群众满意率达9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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