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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民政局关于补领婚姻登记证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2 12:48来源:平昌县民政局字体【  

 广大市民朋友:

婚姻登记是确立公民婚姻关系的重要行政行为,婚姻登记证件是当事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户口迁移、财产处置、生育登记、子女入托入学等事项的合法要件。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合理需求,决定自2023年6月1日起,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及范围

1.原婚姻登记证件遗失、损毁、原始档案信息不全的。

2.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与结婚证登记时信息不一致的。

3.在巴中市内办理婚姻登记的军人,婚姻登记证上身份证号码栏填写为军人证件号码,需要变更为身份证号码的。

二、需提供的资料

1.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

2.原结(离)婚证或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原始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3.补领结婚证件的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件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现役军人还应提交本人军人证件和所在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三、预约方式

(一)网上预约

微信公众号“巴中民政”→“贴心民政”栏→“预约婚姻登记”选项→选择“补领结婚证预约”或“补领离婚证预约”

(二)电话预约

平昌县婚姻登记处:0827-6233448。

巴州区婚姻登记处:0827-2131991。

恩阳区婚姻登记处:0827-8567520。

南江县婚姻登记处:0827-8231426。

通江县婚姻登记处:0827-7233728。

四、办理方式

巴中市已全面开展婚姻登记全通办,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在巴中市的内地居民可选择市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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