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总工会2020年城镇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安排,按照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建档原则,全县各基层工会组织按照“三个全覆盖”工作要求,通过户户核查、信息比对、张榜公示、审核上报等程序,建档并上报了一批因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医疗、生活、助学”方面造成困难的留档困难职工,助推了城镇职工解困脱困。经研究:现将基层工会组织在档(省级)困难职工享受省财政“医疗、生活、助学”救助专项资金补助人员进行公示,此次公示对象为“医疗”118人、“生活”7人、“助学”32人,共计157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共5天,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平昌县总工会办公室或劳动保障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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